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阳县“平安暖冬·生命烟囱”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阳府办发〔2024〕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云阳县“平安暖冬·生命烟囱”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阳县“平安暖冬·生命烟囱”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因地制宜促消费、惠民生,更好保障我县农村地区居民安全温暖过冬,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通过补助鼓励农村地区居民购置使用带有“生命烟囱”的烤火炉(以下简称“烤火炉”),确保群众安全取暖、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通过财政补贴与农户自筹相结合方式,为我县“两类群体”和高山地区农村居民购置烤火炉,指导正确安装、使用,改变农村居民取暖习惯,减少大气污染,保障取暖安全,提高生活质量。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对购买合格烤火炉的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收入脱贫人口每户定额补助500元,对现居住地海拔800米以上的一般农户每户定额补助300元。
三、实施步骤
(一)摸清需求底数。由乡镇(街道)负责对有购置烤火炉需求的农户进行摸底,填写《云阳县农村居民购置烤火炉需求摸底表》(见附件),通过“一表通”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完成时限:2024年12月29日前)
(二)下达需求计划。县农业农村委根据各乡镇(街道)摸底及补助资金筹集情况,按需求下达改造计划。(完成时限:2025年1月3日前)
(三)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按照县农业农村委下达的计划,组织符合条件、有需求的农户集中实施,采取集中采购和农户自购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合格产品。各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监督、指导农户安全施工及合理安装。(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前)
(四)落实财政补助。项目完成实施后,由乡镇(街道)组织验收,验收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委会同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制定。各乡镇(街道)验收合格后报县农业农村委审核,县农业农村委会同县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计划。(完成时限:2025年2月28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平安暖冬·生命烟囱”工程统筹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平安暖冬·生命烟囱”工程已纳入2025年度县级重点民生实事,各乡镇(街道)要压实工作责任,制定领导干部包村制度,大力宣传发动,扎实推进烤火炉安装及验收工作,确保应装尽装、惠民利民;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负责统筹筹集补贴资金。
(三)强化监督指导。县农业农村委要对“平安暖冬·生命烟囱”工程全过程跟踪指导,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弄虚作假或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助资金的,依法依规问责处理。对工作推进不力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的,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启动事故调查。
附件:云阳县农村居民购置烤火炉需求摸底表
附件
云阳县农村居民购置烤火炉需求摸底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居住地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人口 |
农户类别 |
电话号码 |
1 |
XX乡镇(街道) |
XX村XX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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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农户类别包括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收入脱贫人口、现居住地海拔800米以上的一般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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