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财农〔2024〕29号
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度衔接资金结余预算的
通 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老龄工作事务中心:
根据《云阳县乡村振兴局 云阳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云阳乡振发〔2024〕11号)文件,现追减江口镇云阳财农〔2023〕101号田垭村基础设施及院落整治项目资金预算5,132.44元,追减县乡村振兴局云阳财农〔2023〕101号2023乡村振兴国际博览会项目资金预算705000元,安排给凤鸣等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交钥匙”工程资金预算85000元(见附表1)、县老龄工作事务中心“低收入脱贫人口和风险未消除监测户赡养扶助”预算359079元(附表2),县发改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贷款贴息266053.44元。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抓紧时间组织实施项目,确保资金及时兑现,“低收入脱贫人口和风险未消除监测户赡养扶助”资金由县县老龄工作事务中心打卡发放到享受对象,农村住房安全保障“交钥匙”工程资金由乡镇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阳财农〔2024〕24号),加强资金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此项资金由相关单位列报决算,支出功能科目见附件1,请做好相关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
附件:1. 云阳县2023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结余资金调整明细表
2. 绩效目标表
现将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如下: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县乡村振兴局:023-55128041 ;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23-55166507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云阳县财政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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