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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云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9月24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委副县长王凤艳

县人大常委会: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县发展历程很不平凡。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和县委十五届七次、八次全会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创新高效能治理。全县经济发展保持稳中向好、稳中提质、稳中蓄势的良好态势。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总计140.53亿元。其中: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21.11亿元,增长7.1%,上级补助收入86.0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0.72亿元,调入资金4.0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6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8亿元,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性收入0.01亿元。

支出总计140.5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47亿元,增长37.2%,上解支出3.3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6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1亿元,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性支出0.1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4.84亿元。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执行数比,收入总计增加0.01亿元,其中,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性收入增加0.01亿元;支出总计增加0.01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增加0.01亿元,收支平衡。

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

单位:亿元

收入

执行数

决算数

支出

执行数

决算数

总计

140.52

140.53

总计

140.52

140.53

一、本级收入

21.11

21.11

一、本级支出

115.47

115.47

税收收入

10.02

10.02

非税收入

11.09

11.09

二、转移性收入

119.41

119.42

二、转移性支出

25.06

25.06

1.上级补助

86.02

86.02

1.上解支出

3.34

3.34

2.上年结余

20.72

20.72

2.债务还本支出

6.66

6.66

3.调入资金

4.01

4.01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0.11

0.11

4.债务(转贷)收入

7.68

7.68

4.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性支出

0.11

0.11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0.98

0.98

5.结转下年

14.83

14.84

6.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性收入

0.0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总计71.6亿元。其中:全县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12.01亿元,下降32.2%,上级补助收入21.77亿元,上年结转7.1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0.65亿元。

支出总计71.6亿元。其中:全县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31.74亿元,下降50.1%,上解支出0.3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0.36亿元,调出资金3.8亿元,结转下年15.36亿元。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执行数一致。

2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

单位:亿元

收入

执行数

决算数

支出

执行数

决算数

总计

71.6

71.6

总计

71.6

71.6

一、本级收入

12.01

12.01

一、本级支出

31.74

31.74

二、转移性收入

59.59

59.59

二、转移性支出

39.86

39.86

1.上级补助收入

21.77

21.77

1.上解支出

0.34

0.34

2.上年结转

7.17

7.17

2.结转下年

15.36

15.36

3.债务转贷收入

30.65

30.65

3.债务还本支出

20.36

20.36

4.调出资金

3.80

3.8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总计2.02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2.01亿元,增长101%。支出总计2.02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1.8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21亿元,结转下年0.01亿元。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执行数一致。

3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

单位:亿元

收入

执行数

决算数

支出

执行数

决算数

总计

2.02

2.02

总计

2.02

2.02

一、本级收入

2.01

2.01

一、本级支出

1.80

1.80

二、转移性收入

0.01

0.01

二、转移性支出

0.22

0.22

1.上级补助

0.01

01

0.01

01

1.调出资金

0.21

0.21

2.上年结转

2.结转下年

0.01

0.01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由市级统筹管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统一编制,区县不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8.02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0.4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7.5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0.0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0.02亿元。

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2.6亿元,较上年增长12.4%。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1.94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8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68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2.25亿元,较上年增长10.8%。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1.96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69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9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67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35亿元,历年滚存结余8.37亿元。

4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上年结余

本年收入入入

本年支出

本年收支结余

年末滚存结余

合计

8.02

82.6

82.25

0.35

8.37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0.4

7.56

61.94

61.96

-0.02

0.38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7.55

19.1

18.69

0.41

7.96

工伤保险基金

0.05

0.88

0.93

-0.05

0.00

失业保险基金

0.02

0.68

0.67

0.01

0.03

二、2024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收入总计171.53亿元。其中:本年收入171.48亿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5亿元。本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4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7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亿元,事业收入21.52亿元,其他收入0.95亿元。

(二)2024年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支出总计171.53亿元,其中:本年支出171.35亿元,结余分配0.11亿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7亿元。本年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4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4亿元,其他支出24.14亿元。

(三)2024年部门决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171.53亿元,支出总计171.53亿元,当年部门决算收支平衡。

52024年全县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表

                                                                  单位:亿元

收入

决算数

支出

决算数

总计

171.53

总计

171.53

一、本年收入

171.48

一、本年支出

171.35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5.47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5.47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1.74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1.7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入

1.80

3.其他资金支出

24.14

4.事业收入

21.52

5.其他收入

0.95

二、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

二、结余分配

0.11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

0.05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0.07

(四)“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4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总数为0.27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4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8亿元,公务接待费0.05亿元。2024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25亿元,下降5.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4亿元,下降9.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5亿元,下降6.16%;公务接待费0.06亿元,下降0.93%,主要原因是各预算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经费开支。

(五)政府采购情况

通过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推进全流程电子化,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等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4年全县政府采购总支出4.94亿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62亿元,占政府采购总支出的12.55%;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32亿元,占政府采购总支出的46.96%;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亿元,占政府采购总支出的40.49%。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7亿元,占采购总支出的72.27%,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3亿元,占采购总支出的45.14%

三、重点报告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县对乡镇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4.84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6.5亿元,主要用于体制补助、结算补助等方面支出;专项转移支付8.34亿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交通运输、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初全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98亿元,2024年预算编制时,全部用于平衡预算缺口。按照《预算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超收收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1亿元,2024年底,全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11亿元。

2024年全县预算安排预备费1亿元,预算执行中全部用于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等突发事件处理支出等重点领域资金缺口。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结转14.84亿元,按原使用方向继续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223.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8.3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85.07亿元。2024年全县政府债务(转贷)收入38.3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68亿元,专项债务30.65亿元。2024年全县偿还地方政府债务还本27.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66亿元,专项债务20.36亿元。2024年采用其他方式化解的债务本金-1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4亿元,专项债务-12.56亿元。2024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48.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0.4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07.92亿元。2024年全年偿还地方债务付息7.49亿元,其中:一般债付息1.33亿元,专项债付息6.16亿元。

市财政局核定云阳县2024年政府债务余额限额248.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0.4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7.92亿元。全县一般债务余额和专项债务余额均在市财政局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以内,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四)“三保”情况

2024年,全面落实“三保”保障责任,始终把“三保”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坚持“三保”优先,将财政资金优先用于群众关注度高、紧要性和迫切性高的民生项目。同时,做好“三保”支出预算一体化管理,实现多维度、动态化、穿透式监控。通过“三保”标识,跟踪监控县级“三保”预算编制、指标下达、预算执行、资金保障等情况,切实兜实兜牢“三保”底线。2024年“三保”支出总数为50.95亿元,其中:保工资37.05亿元,保运转2.62亿元,保民生11.28亿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拓展覆盖范围,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结果应用,并结合重点绩效评价,同步开展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成果明显。一是事前绩效评估提质扩面。2024年在预算一体化系统项目入库环节设置事前绩效评估门槛,将新增超过300万元的项目(非民生支出)纳入事前绩效评估范围,对141个新增项目52.21亿元资金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县财政选取个别项目开展再评估,进一步把牢项目入库关。二是绩效目标管理由有到优。持续建设县域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累计已建成“26+11”的指标体系框架,即26类共性项目、11个行业领域的部门整体和332个常年性项目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共计4564条指标,促进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不断提升。绩效目标质量得分低于60%的项目不予通过,2025年我县年初预算公开评审项目淘汰率为24.14%三是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全面完成2023105个部门整体支出和8380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财政资金132.88亿元。在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质量,已对2个部门整体支出、3项财政支出政策和5个重点项目共计8.04亿元财政资金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四是绩效结果应用约束有力。在全市率先建立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整改问题销号机制,分批分阶段逐条实行销号单管理,赋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序时进度达100%。持续推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实现绩效目标及自评结果随同部门预决算公开全覆盖。

(六)重点支出保障情况

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理念,以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支出保障。一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安排资金2.39亿元,兑付耕地地力保护等惠民惠农补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48万亩,完成粮油类作物保险24.82万亩、特色产业保险26.02万亩等。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29.71亿元,大力推动向阳水库、幸福水库、荷花水库等重点水库建设,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产品产业链建设,安排资金1.53亿元,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仓储、品牌打造等各环节,推动乡村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迈进。二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兑现学生资助政策,提高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提高到1250元,初中提高到1500元,惠及学生2.13万名。支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7.38万名。支持补足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短板、新建改扩建公办园、支持推广“安吉游戏”,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新建、改扩建学校22所,完工投用后新增学位0.99万个。投入资金4.46亿元,支持六个中心幼儿园、8所高中学校提能升级,推进数智职业技术学校(二期)建设等。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筑牢社会保障底线。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750元、610元,城乡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高到每月975元,散居孤儿标准提高到每月1625元。兑现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退役军人安置、80-89岁以上老人享受高龄津贴等政策,形成了兜底有保障,普惠有供给的养老服务格局。安排资金0.58亿元,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提高到160元。四是增强健康服务能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5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安排资金1.02亿元,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和医疗服务保障水平,将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30元。安排资金0.06亿元,补齐基层医疗机构短板,将乡村医生月均补助标准从400元提高到600元以上。五是加强住房保障,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安排资金3.62亿元,用于改造6号路片区、杨沙社区紫金路片区等城镇老旧小区79个、206.68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76万户。安排资金0.43亿元,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0.14万套,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附件:云阳县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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