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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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云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口镇人民政府承接市政府赋予的

县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云阳府规〔20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渝府发〔2020〕32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江口镇人民政府工作开展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经县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江口镇人民政府承接市政府赋予的269项县级行政权力,现将承接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就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县级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江口镇人民政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明确相关行政权力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在人员培训、网络及技术应用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江口镇人民政府接得住、用得好。行政权力的下放要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在相关职责调整到位之前,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按原职责规定做好各项工作。

二、县级有关单位要主动与江口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协助其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江口镇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依规履行所承接的行政权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四、强化工作分析和总结,对改革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五、本清单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附件:江口镇人民政府承接市政府赋予的县级行政权力清单

 

云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

 

云阳县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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