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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新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云阳府人〔20251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5311日云阳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李新才同志为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刘琼同志为云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免去

邹龙虎同志的云阳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向兵同志的云阳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云阳县人民政府

20253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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