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新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云阳府人〔2025〕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2025年3月11日云阳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李新才同志为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刘琼同志为云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免去
邹龙虎同志的云阳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向兵同志的云阳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2025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