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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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阳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

云阳府办规〔20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云阳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阳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云阳县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要求,结合我县城市建设现状及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划定范围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

云阳城市规划区(以下简称城区)包括双江街道、青龙街道、人和街道、盘龙街道、巴阳镇、黄石镇、水口镇、凤鸣镇等乡镇(街道)。本次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的城区面积为42.04平方公里。

(二)建制镇

除城区范围外其他27个建制镇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区域,分别为:江口镇、南溪镇、高阳镇、龙角镇、故陵镇、红狮镇、平安镇、双龙镇、后叶镇、路阳镇、农坝镇、沙市镇、鱼泉镇、双土镇、桑坪镇、大阳镇、栖霞镇、云阳镇、宝坪镇、龙洞镇、堰坪镇、蔈草镇、泥溪镇、耀灵镇、云安镇、养鹿镇、渠马镇。本次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的建制镇面积为11.10平方公里。

(三)其他乡村区域。

未列于本方案的区域可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执行乡村声环境功能区管理标准。如后期纳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后,可按其用地类型执行相应的城市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二、声环境功能区质量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规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3类声环境功能区和4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中包括4a类声环境功能区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见下表。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Leq(dBA)

夜间 Leq(dBA)

0类声环境功能区

50

40

1类声环境功能区

55

45

2类声环境功能区

60

50

3类声环境功能区

65

55

4类声环境功能区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70

55

4b类声环境功能区

70

60

划定结果

(一)城区划定结果

云阳县城区共划分26个声环境区划单元,区划总面积为42.04平方公里。其中:

1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4个,区划面积为3.54平方公里,占区划总面积的8.42%;2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13个,区划面积为21.30平方公里,占区划总面积的50.66%;3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9个,区划面积为11.58平方公里,占区划总面积的27.55%;4类声环境功能区分布于各区划单元中,区划面积为5.62平方公里,占区划总面积的13.38%。其中4a类划分5.33平方公里,4b类划分0.29平方公里。

具体划分结果见下表1、表2和表3所示。

表1 云阳县城区1—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区划单元

编码

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适用区域

区划单元主要用地类型

面积(km2

区划单元范围描述

5002351L001

1类声环境功能区

居住区

二类居住区

0.92

黄石镇黄莲沟北部居住区域

5002351L002

1类声环境功能区

居住文教区

公园绿地及文教区域

1.34

龙脊岭公园、民德广场公园、三峡梯城、重庆市中山外国语学校、重庆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梨园校区

5002351L003

1类声环境功能区

居住区

二类居住区

0.57

云阳实验中学、海峡小学、北城天骄、两江未来城、新中医院等区域

5002351L004

1类声环境功能区

居住文教区

二类居住区

0.71

县人民医院(新)、金科世界城片区

5002352L001

2类声环境功能区

商住混合

商住混合用地

0.11

巴阳镇规划用地区域

5002352L002

2类声环境功能区

商住混合

商住混合用地

2.93

盘龙街道居住、商业混杂用地区域

5002352L003

2类声环境功能区

商住混合

商住混合用地

1.18

马家梁—立新组团商业混杂用地区域

5002352L004

2类声环境功能区

商住混合

商住混合用地

0.13

迎宾大道以西至规划用地边界部分区域

5002352L005

2类声环境功能区

商住混合

商住混合用地

10.59

县城区划为1类区剩下的区域

5002352L006

2类声环境功能区

商住混合

商住混合用地

1.62

数智森林小镇内商住混合用地区域

5002352L007

2类声环境功能区

商住混合

商住混合用地

0.45

水口产业新城内居住、商业混杂用地区域

5002352L008

2类声环境功能区

商住混合

商住混合用地

2.97

黄石镇居住、商业混杂区域

5002352L009

2类声环境功能区

商住混合

商住混合用地

0.44

青龙街道复兴社区居住、商业混杂用地区域

5002352L010

2类声环境功能区

商住混合

商住混合用地

0.58

凤鸣镇规划居住、商业混杂用地区域

5002352L011

2类声环境功能区

商住混合

商住混合用地

0.13

人和街道莲花社区

5002352L012

2类声环境功能区

商住混合

商住混合用地

0.07

凤鸣镇里市社区

5002352L013

2类声环境功能区

商住混合

商住混合用地

0.09

凤鸣镇院庄社区

5002353L001

3类声环境功能区

工业区

工业用地

2.61

黄岭组团内工业用地区域

5002353L002

3类声环境功能区

工业区

工业用地

3.26

人和组团内工业用地区域

5002353L003

3类声环境功能区

工业区

工业用地

0.90

水口产业新城内工业用地区域

5002353L004

3类声环境功能区

工业区

工业用地

0.44

黄石高铁新城内工业用地区域

5002353L005

3类声环境功能区

工业区

工业用地

1.65

数智森林小镇工业用地区域

5002353L006

3类声环境功能区

工业区

工业用地

1.69

松树包组团内工业用地区域

5002353L007

3类声环境功能区

工业区

工业用地

0.19

云阳保税仓

5002353L008

3类声环境功能区

工业区

工业用地

0.38

凤鸣镇规划工业区域

5002353L009

3类声环境功能区

工业区

工业用地

0.46

人和街道千峰村循环经济产业园

 

表2 云阳县城区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交通枢纽)

声环境功能区

类型

适用区域

面积(km2

区划单元范围描述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交通设施

0.012

东城汽车站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交通设施

0.038

云阳汽车客运中心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交通设施

0.053

云阳港货运港区

4b类声环境功能区

交通设施

0.212

云阳高铁站

 

表3 云阳县城区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交通干线)

道路编号

交通类型

名称

声功能区类型

面积(km2

1

高速公路

沪蓉高速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110

2

内河航道

长江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346

3

铁路

郑万高铁

4b类声环境功能区

0.080

4

主干道

S305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284

5

主干道

移民大道A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210

6

主干道

紫荆大道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66

7

主干道

移民大道B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268

8

主干道

望江大道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224

9

主干道

云江大道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158

10

主干道

紫荆大道A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46

11

主干道

北城大道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150

12

主干道

S103A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217

13

主干道

外环大道黄岭段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103

14

主干道

长冲组主干道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113

15

主干道

外环大道黄石段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428

16

主干道

钓鱼湾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60

17

主干道

S103B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102

18

主干道

民德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34

19

主干道

滨江大道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192

20

主干道

迎宾大道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291

21

主干道

外环大道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350

22

主干道

外环大道水口段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75

23

主干道

内环大道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407

24

主干道

人和大道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52

25

主干道

清和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15

26

次干道

塘坊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41

27

次干道

五同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36

28

次干道

青龙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19

29

次干道

桂园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03

30

次干道

大雁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14

31

次干道

体育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19

32

次干道

香山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23

33

次干道

紫砂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75

34

次干道

凤翔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26

35

次干道

云双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105

36

次干道

开利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54

37

次干道

水库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49

38

次干道

群益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25

39

次干道

云安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32

40

次干道

三合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17

41

次干道

白云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24

42

次干道

桂花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12

43

次干道

香山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37

44

次干道

梨园路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259

45

次干道

金科次干道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0.057

(二)建制镇。

云阳县除城区外的其他27个建制镇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区域统一划入2类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共划定11.10平方公里,分别为:江口镇、南溪镇、高阳镇、龙角镇、故陵镇、红狮镇、平安镇、双龙镇、后叶镇、路阳镇、农坝镇、沙市镇、鱼泉镇、双土镇、桑坪镇、大阳镇、栖霞镇、云阳镇、宝坪镇、龙洞镇、堰坪镇、蔈草镇、泥溪镇、耀灵镇、云安镇、养鹿镇、渠马镇。

(三)其他乡村区域。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7.2条规定,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监督与管理

(一)县生态环境局对全县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在制定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时,应当统筹规划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建设用地时序,充分考虑建设项目的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护措施。

(三)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四)本方案中未明确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的区域(含交通线路、场站等),由县生态环境局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等规定,结合管理工作实际,确定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五)本方案由县政府批准实施,原则上5年调整一次;确因全县城市建设和重大规划实施调整,可申请方案修编并按原程序报批。

(六)本方案自2023年7月16日起施行,《云阳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云阳府办发〔2018〕172号)不再执行。

 

附件:1.云阳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果

      2.云阳城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果

 

 

附件1

 

云阳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

 

附件2

 

云阳城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果

云阳县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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