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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全县散装水泥市场秩序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9-05 字体:【


《关于规范全县散装水泥市场秩序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强化全县散装水泥市场秩序治理,推动散装水泥行业规范发展,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单位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国市监质监发〔20213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关于规范全县散装水泥市场秩序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实施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单位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国市监质监发〔202130号)要求,推动散装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

2. 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重点突破,标本兼治,有效开展散装水泥市场秩序治理。坚持政策引领。坚持统筹协调。

3. 主要目标。对全县散装水泥行业全面排查治理,打击取缔一批在安全、环保、卫生健康、税务和违反《市场监管总局等单位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国市监质监发〔202130号)精神等方面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散装水泥经销企业。

二、重点任务

4. 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散装水泥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力度,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单位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国市监质监发〔202130号)精神,禁止各类销售、储运、运输企业中转库包装散装水泥。

5.构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辖区散装水泥流通企业的督促检查力度,严防死守,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散装水泥流通企业的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执法查处信息要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6. 持续推进散装水泥绿色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有散装水泥供应的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全部使用散装水泥。装卸、运输、储存和使用散装水泥的设施、设备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和安全运行条件。进入城区的散装水泥运输车、泵车应保持车身清洁,防止污染城市环境。散装水泥经营场地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鼓励散装水泥流通企业安装环保实时监控系统。

7. 全力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散装水泥流通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从业人员配备防护用品、防护用具,每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 确保依法诚信纳税秩序。散装水泥流通企业必须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如实办理纳税申报,自觉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三、组织实施

9. 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县经济信息委、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云阳县税务局及各乡镇(街道)工作职责。

10. 加大执法协同。成立全县散装水泥流通综合执法专班,从915日起,对全县散装水泥流通企业进行全面综合执法检查,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停业整顿或取缔

11. 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受理群众、单位的投诉和举报,及时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起到警示作用,加强整治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四、针对《通知》进行问答式举例解读

1. 问:规范全县散装水泥市场秩序的主要目标?

答:2023年底,全县散装水泥市场秩序得到有效治理,假冒伪劣、环境污染、偷税漏税、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 问:规范全县散装水泥市场秩序主要由哪些部门负责?

 答:由县商务委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县经济信息委、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云阳县税务局和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从915日起,对全县散装水泥流通企业进行全面综合执法检查,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停业整顿或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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