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财农〔2025〕24号
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渝北区对口协同发展援助
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人和街道、江口镇、南溪镇、巴阳镇、蔈草镇、红狮镇、栖霞镇、盘龙街道,县经济信息委,凤鸣中学、南溪中学、高阳中学、凤鸣小学、沙陀中学、江口中学、桑坪小学、盘石中学: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均衡性等相关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通知》(渝财预〔2024〕45号)和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关于下达2025年渝北区对口协同发展援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云阳发改区域〔2025〕204号)精神,现下达县经济信息委、江口镇、南溪镇、栖霞镇人民政府等单位3040万元(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由相关单位列报决算,功能科目见附件1,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内容列报。
请相关单位按照主管部门下达计划文件要求抓紧时间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照《渝北区对口协同发展援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云发改农〔2021〕269号)及《云阳县财政局等6部门 关于修订<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阳财农〔2024〕24号)有关规定,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资金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自评等工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1. 云阳县2025年渝北区对口协同发展援助资金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2. 云阳县2025年渝北区对口协同发展援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现将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如下: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县农业农村委:023-55128041 ;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23-55166507;县住房城乡建委:023-55186606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云阳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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