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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财农〔202486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4年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发展改革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90号)、《关于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财力补助的通知》(渝财预〔202435号)相关精神和县领导审定的分配方案,现下达2024年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47.5万元给你们(含调整下达结余资金278万元),均纳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管理,严格落实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实行动态监控。(详见附件1)。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抓紧时间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执行《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阳财农〔202424号)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同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落实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算执行结束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并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此项资金由相关单位列报决算,支出功能科目见附件1,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请认真做好相关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兑现。

附件:1. 云阳县2024年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 云阳县2024年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现将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如下: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县乡村振兴局):023-55128041 ;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23-55166507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1023

预算调整文件链接:云阳财农〔2024〕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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