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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2022年度农业生产发展部分项目

资金的通知

云阳财农〔202252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农业生产发展部分项目调整建设任务及2021年度农业生产发展部分项目调整结余资金的通知》(云农发〔202258号)、《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农业生产发展部分项目调整建设任务及放弃实施的通知》(云农发〔202279号)、现追减江口镇、耀灵镇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12.06万元,并调整2022年度农业部分项目资金(详见附件)。

请相关单位按照调整后的建设任务及内容,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自评等工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1. 云阳县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调整明细表

2. 绩效目标表


云阳县财政局

 20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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