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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的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一心两极三片”城乡空间格局工作部署,建立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指导各乡镇(街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县级领导定点联系机制

由县“四大家”领导采取“一对一”或“一对二”方式,定点联系全县42个乡镇(街道)。

二、建立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帮扶村机制

围绕乡村振兴主要目标任务,建立部门(单位)帮扶村制度,全覆盖帮扶全县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村。各乡镇(街道)由一个县委工作部门、县政府工作部门或市直部门牵头,协调其他帮扶本乡镇(街道)的部门(单位)共同做好乡村振兴帮扶工作。

三、建立驻乡镇驻村工作机制

按照要求选派驻乡镇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市级重点帮扶乡镇由市政协办公厅帮扶集团选派驻乡工作队;乡村振兴县级重点帮扶乡镇由县级选派驻乡镇工作队;脱贫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村选派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县级示范村和乡村振兴县级重点帮扶村要选派第一书记,任务重的可根据需要选派一定数量工作队员。

深度贫困镇、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联系、帮扶机制不再实行,深度贫困镇由市改派产业指导组。

四、全面落实联系和帮扶的重点任务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针对乡镇(街道)所需所缺所盼,以资源协调、政策支持、智力支援为重点,强化县级统筹指导和帮扶支持。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优先任务,多渠道整合政策、资金、项目资源,加快农村饮水、道路、供电、通讯、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短板,持续深化消费帮扶,推动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指导推动联系帮扶乡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创业,不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同时要指导、推动所联系乡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

五、相关工作要求

县领导要牵头挂帅、以上率下,指导联系乡镇(街道)谋划发展思路,加强督促检查,协调各方资源,帮助解决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帮扶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乡镇(街道)和其他帮扶单位研究制定年度帮扶计划报联系县领导审定,牵头做好帮扶乡镇(街道)乡村振兴乡镇级示范村各项工作。各帮扶单位要各尽所能,发挥自身优势,按年度帮扶计划协助乡镇(街道)推动各项帮扶任务落地落实。各乡镇(街道)要主动与帮扶单位对接,积极争取部门(单位)可利用资源,并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做到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工作。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确保每个月2/3以上时间吃在村、住在村、干在村,要和村(社区)干部一起摸排、包案化解村(社区)的信访案件,建立乡风文明机制,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附件:乡村振兴县级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县属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帮扶一览表.doc


                 中共云阳县委办公室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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