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渠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集体
“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渠马府发〔2024〕32号
各村(社区)、相关岗位、所、镇属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云阳县渠马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县农业农村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的《云阳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云阳农发〔2024〕57号)、《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云阳农发〔2024〕56号)要求,结合我镇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六督导组来渝督导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切实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问题。
1. 全面整治集体资产资源权属不明晰、台账底数不准确问题。
2. 排查在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区过程中集体资产管理和处置不规范、监督不到位,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等行为。
3. 做好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排查整治扶贫项目资产主体责任不明晰、移交手续不齐全、后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4. 着力整治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等问题,重点排查侵占挪用集体地票资金等行为。
(二)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
5. 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财务未分离、账套未分设问题。
6. 排查农村集体资产未登记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等问题。
7. 排查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各项补贴等问题。
8. 着力整治财务收支管理混乱,纠正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
9. 整治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
(三)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
10. 对超长期(明显违背合同法,如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等规定)、超低价、不规范(包括合同内容不规范、签订主体不规范、签订程序不规范等)等三类问题合同进行清理整改,重点纠正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收到价款等问题。
11. 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四)整治农村集体债务问题。
12. 排查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问题。
13. 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
14. 整治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
(五)整治工程项目管理问题。
15. 排查各类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
16. 重点整治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
17. 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六)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问题。
18. 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依法制定章程和章程不规范问题。
19. 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依法依规成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集体“三会”)以及集体“三会”未实际发挥作用或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0. 着力整治未有效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存在独断专行“一言堂”、权力运行不民主、议事决策不规范等问题。
21. 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不规范、未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动态更新等问题。
22. 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工作方案。我镇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及各个科室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细化优化镇级方案,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目标、范围、内容、措施、方法、步骤、责任分工等。原方案与本方案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方案为准。
(二)摸清集体资产底数。各村(社区)要在2023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开展集体资产权属归位试点“回头看”,进一步理顺村(居)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权属关系,以2024年7月31日为清查登记时点,摸清集体资产底数,严格建立完善集体“三资”管理台账。
(三)聚焦问题排查整改。在坚持问题导向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狠抓问题整改落实。为确保各村(社区)能够严格遵循工作方案要求,展开整治工作。通过深入各村(社区)进行实地检查与指导,督促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同时,持续跟踪整改进展,实行销号管理,坚持边清边改、举一反三的原则,确保整治行动有推进、有成效。
(四)强化工作督促指导。结合渠马镇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能职责,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与镇纪委积极配合,将组织相关责任办公室成立督促指导组,分村社深入开展指导,防止出现整治工作走过场、问题整治不力等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各村(社区)要全面梳理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切实发挥集体“三会”作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规范、高效地运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监管责任,形成整治合力。我镇要按照各科室职责职能,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统一思想全力督促各村(社区)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形成整治合力,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聚焦开门整治,确保整改有为。各村(社区)通过组织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开展“面对面”评判、召开院坝会等措施,向群众通报所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听取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开门整改,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做到群众有感。
(三)建立问题台账,完善档案资料。各村(社区)要对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资料清单参考模板,建立相关问题台账,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备实备齐工作开展情况、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等8个方面的资料,完善问题整改佐证资料等。
(四)严格执行调度,确保整改成效。各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边排查、边整治、边总结经验做法,严禁虚报、瞒报、漏报,按时保质完成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建立周调度机制,于每周三将整改工作台账及整改佐证资料报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处汇总。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