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阳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关于评选表彰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5〕454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市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综合评审,确定云阳县药品采购服务中心、董文海同志为拟表彰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4月7日至4月13日。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县人力社保局或县医保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55129685;地址:云阳县望江大道919号。
联系单位:云阳县医疗保障局,023-55128852;地址:云阳县青龙路198号。
附件: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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