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4号)、重庆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重庆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医保中心发〔2021〕18号)规定,对自愿申请的医药机构经实地查看、多方评估、集体研究等程序,新增一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1 |
云阳县双江街道北部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云阳县双江街道北部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21日前向云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5186062。
云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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