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商务委员会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云阳县新建加油站实施细则的通知
云阳商务发〔20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云阳县新建加油站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阳县商务委员会
2021年2月20日
云阳县新建加油站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新建加油站审批流程,根据《重庆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办法》和《云阳县创新政府配置资源管理方式暂行办法》(云发改综〔2017〕595号)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一、实施范围
(一)在云阳县内新建陆地加油站,均按本细则执行。
(二)在云阳县内扩建、迁建的陆地加油站,不适用本细则。
(三)申请新建水上加油站或岸基加油站,不适用本细则。
(四)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的审批不适用本细则。
二、规划选址
(一)云阳县商务委员会负责编制全县加油网点专项规划,经云阳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批准。及时将编制的专项规划抄送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便在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予以空间保障。
(二)云阳县商务委员会会同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云阳县生态环境局、云阳县林业局、云阳县土地储备整治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和属地政府(街道)依据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对新建加油站选址。
三、土地征用
(一)云阳县商务委员会负责根据《云阳县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布点“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新建加油站年度实施计划》并函告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云阳县土地储备整治中心作为一级开发业主及时完成新建加油站用地勘界、规划调整、用地报批及前期开发等工作(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三)新建加油站用地征转用经批准后,属地乡镇(街道)具体实施征地。待宗地达到供地条件后办理财务决算确定土地出让成本。
四、资格预审及土地竞拍流程
(一)项目用地补偿安置后,由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云阳县商务委员会编制国有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招拍挂。
(二)拟参加竞买新建陆地加油站土地的企业由云阳县商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参加竞拍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在云阳县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2.按照《重庆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九条的规定提交:与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成品油供油协议》;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3.公共交易平台规范交易的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根据《重庆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云阳县商务委员会对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企业核发新建加油站《预核准通知书》。企业凭《预核准通知书》到云阳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报名,云阳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在报名时回收《预核准通知书》并统一交回云阳县商务委员会。
(四)中标企业凭《成交确认书》到云阳县商务委员会申请(申领)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
根据《重庆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的规定,申报时提交以下材料:
1.新建加油站申请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安全条件论证报告;3.新建陆地加油站拟建地段加油站现状图;4.拟新建陆地加油站1∶500现状地块地形图和现场彩照1张。
(五)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成交确认书》与中标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按出让合同缴纳土地价款。
根据《重庆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中标企业不得变卖、转让、出租竞买土地和加油站建设指标;中标企业实施该行为的,云阳县商务委员会将取消中标企业的新建加油站《预核准通知书》和《规划确认文件》,并不再为其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五、建设及手续审批
(一)中标企业取得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立即启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设计、环评、安评等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二)新建加油站自取得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后,立即启动加油站建设,应在《规划确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建成投入运营。
(三)中标企业在各审批手续完成后开工建设,云阳县商务委员会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监督。
(四)中标企业完成加油站建设后向云阳县商务委员会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申报时按《重庆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交所有材料。
六、附则
(一)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细则由云阳县商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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