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云阳府发〔20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7日
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二〇二二年三月
目 录
前 言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重庆的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两次亲临重庆视察,并先后提出系列重要指示要求。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视察时强调,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事关重庆长远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全局,要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使重庆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指出,要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研究部署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时强调,要强化长江上游生态大保护,推进两地生态共建和环境共保,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审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时要求,要坚持不懈抓好生态环境保护,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时强调,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2018年11月,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在云阳、奉节、巫山、巫溪调研时强调,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好用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深走实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路径,切实加大保护生态、保障民生的力度。2020年7月,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在万州、开州、云阳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有机统一。2021年10月,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在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牢记总书记对重庆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和殷殷嘱托,守住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要在生态屏障建设上展现新作为、在突出环境问题治理上见到新成效、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上迈出新步伐、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积极探索生态优先新路子,着力打造绿色发展升级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十四五”时期是全县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云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本规划是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举措,是“十四五”时期统筹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项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时应当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本规划的要求。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十三五”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部署要求,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方针,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山清水秀美丽云阳建设成效显著。但还要清醒的认识到,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存在差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三五”时期全县年平均优良天数与优质天数分别为338天和155天,平均优良率与优质率分别为95.2%和43.3%,其中平均优良率与“十二五”持平,平均优质率增长9个百分点。自2018年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全县优良天数分别为354天、349天与357天,空气优良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一江九河”水质稳定保持在II―III类,“一江四河”各监测断面均达到国家和市级考核要求。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5年稳定在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逐年提升,达到91.0%。2020年昼间区域环境噪声为52.2分贝,道路交通噪声为65.6分贝,均满足功能区划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实现全覆盖,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十三五”时期无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前所未有。打响蓝天保卫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5.9%与34.9%。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11家,淘汰烧结砖瓦企业20家,新增天然气、生物质锅炉14台(套),合计35.15蒸吨/小时,淘汰燃煤锅炉10台(套),合计14.95 蒸吨/小时。创建(巩固)扬尘示范道路25条、扬尘示范工地24个,实施机动车路检3023辆。完成150余家餐馆和50余家公共机构食堂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划定16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城区高污染燃料基本消除。强力推进碧水保卫战,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6.63%与20.97%。全县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08座,总设计处理规模8.676万吨/天,配套建成污水主干网315公里,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12个,率先在三峡库区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17年被国家住建部评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重庆唯一)。划定5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完成39个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整治“万人千吨”水源地6个,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累计取缔畜禽养殖400家,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1668家,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拆除筑坝拦河养鱼坝体18处。实施净土保卫战,全面推行化肥农药双减行动,农药、化肥利用率达到40.3%与40.8%,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城市垃圾收集处理率100%,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率达90%以上,“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基本形成。完成全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严格执行夜间施工申报审批和公示制度,开展高中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创建市级安静居住小区3个。
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加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53.69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31.72%。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469.84平方公里、限养区337.34平方公里,初步形成“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9个,共计387.4515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10.6%。开展增殖放流近300万尾,完成511艘渔船1015名渔民退捕任务,拯救性保护28种珍稀濒危植物和46种保护动物,被授予全国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在“一江四河”两岸建成670余平方公里以景观林、生态经济林、生态防护林为主的“三带”生态屏障区,长江两岸森林覆盖率达73.5%,居全市第一。积极推进库岸整治,治理总长度约19公里,先后荣获“重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卫生县城”“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殊荣。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预防保护面积407.66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率降低到47.45%。有序退出淘汰落后产能矿山6家,退出保护地内矿山2家,开展露天矿山整治19处,建成绿色矿山1处,治理修复矿山39.09公顷。
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为14.2∶39∶46.8,非农占比提高7.1个百分点。三大新兴产业规模初显,大旅游蓬勃发展,大健康蓄势待发,大数据从无到有。否决环保风险突出项目2个,全面关闭小煤窑、小水泥、小砖厂。截止2020年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分别下降至33立方米/万元和0.228吨标准煤/万元。绿色消费品、装备制造、能源电子三大产业集群基本形成,“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启动。培育“天生云阳”区域公用品牌,“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达169个、市级名牌农产品13个。创建“专精特新”企业3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家、规上工业企业106家。
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布设地表水监测断面17个、水功能区监测断面8个、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59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网格点111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7个,县城主干道交通噪声监测路段20个、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点5个。建成大气自动监测站1座、水质自动监测站5座、城区禁鸣区域抓拍系统2套,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42个乡镇(街道)、县检察院、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工业园区管委会成立专职办公室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完成环境监管机构更名并调整职能职责,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升级为二类三级站、正科级事业单位,新增编制7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升级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新增编制8个。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实现“失职担责、终身追责”。出台《云阳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通知》《县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云阳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8件。启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与万州区、开州区签订磨刀溪、澎溪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排污权交易改革试点顺利推进,累计完成排污权购买企业65家,合计购买化学需氧量273.185吨,氨氮33.218吨,二氧化硫1805.525吨,氮氧化物1005.881吨。持续培育和壮大企业市场主体,提高环境公共服务效率,培育发展壮大环境监测企业2家,环境治理企业3家,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的环境治理体系。
高质量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全县共普查各类对象1634个,其中工业源997个,畜禽规模养殖场160个,生活源395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82个,基本摸清了辖区内各类污染源分布、污染物排放状况。县生态环境局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表现突出,荣获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的表现突出集体称号,5人获表现突出个人表扬。
专栏1 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目标 |
2020年现状 |
是否完成 | |
生 态 空 间 |
空间格局优化 |
1 |
生态保护红线 |
— |
划定并遵守 |
划定并遵守 |
是 | |
2 |
林地面积总量 |
万亩 |
296 |
327 |
是 | |||
3 |
森林覆盖率 |
% |
≥55 |
57.2 |
是 | |||
4 |
森林蓄积量 |
亿立 方米 |
0.217 |
0.217 |
是 | |||
5 |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
% |
34.2 |
42.08 |
是 | |||
6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38 |
47 |
是 | |||
7 |
水土流失率 |
% |
≤50 |
47.45 |
是 | |||
生 态 经 济 |
资源节约利用 |
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煤 /万元 |
≤0.68 |
0.228 |
是 | |
9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 /万元 |
≤80 |
35.6 |
是 | |||
10 |
净增建设用地总量 |
公顷 |
151.5323 |
151.5323 |
是 | |||
生 态 环 境 |
环境质量改善 |
11 |
“一江四河”环境质量质量改善目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
100 |
是 | |
12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 |
≥85 |
97.5 |
是 | |||
13 |
细颗粒物浓度 |
μg/m³ |
≤35 |
26 |
是 | |||
14 |
土壤环境质量质量改善目标 |
—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
达到考核要求 |
是 | |||
环境风险防范 |
15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 |
100 |
100 |
是 | ||
16 |
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
— |
未发生 |
未发生 |
是 | |||
污 染 治 理 |
总量减排 |
17 |
化学需氧量比2015年下降 |
% |
达到考核要求 |
已达到考核要求 |
是 | |
18 |
氨氮比2015年下降 |
% |
是 | |||||
19 |
二氧化硫比2015年下降 |
% |
是 | |||||
20 |
氮氧化物比2015年下降 |
% |
是 | |||||
21 |
挥发性有机物比2015年下降 |
% |
是 | |||||
生活污水 、垃圾集中处理率 |
22 |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95 |
97.03 |
是 | ||
23 |
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85 |
85.85 |
是 | |||
24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
% |
≥97 |
97 |
是 |
切实解决一大批群众关心突出环境问题。高效配合完成了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重庆期间档案资料调阅,接受了长江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及时办理了督察组交办的55件信访举报件,我县的997个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到位890个,完成率89.3%。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新一轮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确保问题解决在末端,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难度增大。新冠疫情加速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产业结构偏传统、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路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资源环境的经济产出绩效偏低,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依然较大。全县光伏、风电、水电等资源和规模有限,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难度较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一心两级三大片”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全县工业化水平总体不高、“四上”企业总数偏少,新兴产业和高附加值工业产品占比不高。根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2015年),云阳县为土壤保持功能区—三峡库区土壤保持重要区(I―03―07),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两项功能较重要,土壤保持和洪水调蓄两项功能极为重要,随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未来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难度进一步增加。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艰巨。“十四五”时期全县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全面提速,“双50”中等规模城市基本建成,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0%左右,人口、产业进一步集中,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交通污染逐步成为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细颗粒物(PM2.5)、挥发性有机物、臭氧(O3)问题日益突出,且控制手段有限,按照“生态环境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总体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增大。澎溪河、汤溪河等支流回水区“水华”问题依旧突出,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仍存在个别指标不达标现象,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增大。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薄弱。全县水土流失、石漠化、河流岸线过度开发、城镇开发建设挤占生态空间等问题依然存在。七曜山森林公园、小江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还有诸多历史问题亟待解决,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等现象逐渐凸显。
生态环境基础保障能力仍存在明显短板。全县虽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但建设进度仍滞后于社会发展,尤其是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较低,部分乡镇污水管网管护不到位,城镇污水管网破损、雨污管网错混接等问题依然突出,全县尚有296公里管网建设缺口亟待解决。部分污水处理厂存在工艺落后,设计规模偏小等现象。全县污泥处置、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置场尚未建成。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才刚刚起步,转运处置还依靠传统填埋工艺。生态环境监管、监测、执法、应急能力不足,面临人员混岗、人手不足、现场监察任务繁重等困境。生态环境大数据跨部门整合运用、跨区域共建共享共用机制还不够健全。
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环境风险类型和成因多样化、复杂化,全县生态环境潜在问题多、安全隐患多、信访投诉多的态势没有根本改变。全县5座垃圾填埋场渗滤液、11家环境风险较大及以上企业、210家危险废物产、储企业及长江干支流运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风险隐患。此外,污水处理厂、通信基站、医疗机构、垃圾压缩站、交通干线等项目建设引发的“邻避效应”时有发生。环境应急监测、应急物资储备依然不足,“一江四河”流域一旦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难以及时处置。生态环境问题投诉举报量大,噪声、餐饮油烟和畜禽养殖占举报量的80%―90%,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敏感性日益增强,对环境风险的容忍度越来越低,环境维权行为普遍增多,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矛盾问题日益凸显。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较为单一,更多强调运用行政手段,市场参与有限。投融资体系、市场交易体系、生态补偿体系、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等市场化政策机制还不健全,绿色发展制度相关政策比较零散,尚未形成系统推动力。县级各部门仍然存在生态环境保护权责边界划分不清和跨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乡镇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及管网运维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工业园区企业废水处理收费尚未开展,更多依靠政府兜底。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治污的内生动力,依赖政府监管被动开展污染治理的现象较为普遍。社会组织与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参与渠道不够畅通。日常监管仍依靠传统现场检查方式,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监管中的应用处于起步阶段。
第三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
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是党中央高度关注和强调的“国之大者”。“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奋斗目标没有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导向没有变,围绕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路径举措没有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障和根本遵循,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为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力量源泉。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万开云同城化发展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交汇带来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云阳地处以万开云梁为中心组团的渝东北城镇群,属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沿江走廊承东启西、南引北联的重要枢纽,同时作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节点城市,云阳将着力发挥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的“节点作用”,主动融入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万开云同城化发展按照“一体化规划、组团式发展、协同性建设”,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打造绿色工业和现代服务业聚集区,为产业绿色转型、生态价值转化、区域生态共建共保带来新的机遇。
云阳“五地一支撑”目标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新动能。县第十四届十五次党代会提出了未来五年要紧紧围绕“六个显著提升”,突出抓好“十个提能升级”,奋力谱写全面建设“五地一支撑”的发展思路,明确提出了要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地、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的发展目标,生动描绘了实现目标的路径措施—生态环境质量提能升级。生态文明理念将融入云阳社会经济发展方方面面,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新机遇。
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是一个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十四五”时期,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全县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更加复杂,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为2035年实现全县生态环境根本性好转开好头、起好步。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主线,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为根本目的,协同推动万开云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开启山清水秀美丽云阳建设新征程。
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助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努力为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贡献云阳力量。
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治。按照自然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流域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地上地下水环境治理,统筹细颗粒物(PM2.5)、臭氧(O3)等大气污染物治理,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统筹城市生态品质提升和乡村生态振兴,统筹推进污染治理和碳减排,提供更加优良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
坚持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强化制度执行,让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相互协作、联防联治。贯彻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万开云同城化发展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树立“一盘棋”思想,贯彻“一体化”理念。推进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做到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坚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人民群众既是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方”,也是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主考官”,更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力军”。必须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发育滞后、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更好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自我约束作用,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积极性和监督作用。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山清水秀美丽云阳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面筑牢,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实现有机统一,山清水秀美丽云阳基本建成,使云阳成为渝东北乃至全重庆建设美丽中国的样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专栏2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核心指标
序号 |
指标 |
指标 单位 |
2020年 现状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
1 |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
% |
0.228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2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0.667吨/亿元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3 |
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 |
化学需氧量 |
吨 |
〔1551.23〕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氨氮 |
〔271.97〕 | |||||
氮氧化物 |
〔652.9〕 | |||||
挥发性有机物 |
〔319.4〕 | |||||
4 |
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
5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 |
〔95〕 |
≥95 |
约束性 | |
6 |
森林覆盖率 |
% |
57.2 |
≥60 |
约束性 | |
7 |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47 |
≥47 |
约束性 |
备注:1.带〔〕数据为五年累计年平均值。
第三章 建绿色低碳云阳,助推高质量绿色发展
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国家、重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云阳贡献。创新绿色发展机制体制,持续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经济。深化绿色创新驱动,建设现代生态产业。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加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导产业规范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县千亿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实现全县煤炭消费总量及比重持续下降。加强煤炭清洁利用,推进散煤治理,将煤炭主要用于发电和供热,削减非电力用煤,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淘汰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的燃煤机组。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鼓励云阳盐化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严格落实《云阳县“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持续提高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在保护好生态环境前提下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探索发展生物质能源等非化石能源,让清洁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提高天然气供应比例和覆盖范围,加快推进江南片区以及北部农坝、鱼泉等乡镇和黄岭、水口等天然气管道工程,构建覆盖城乡、稳定安全的天然气供应网络,基本实现建制乡镇全覆盖。鼓励企业燃煤锅炉改造成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推动智慧能源体系建设,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鼓励在工业园区和城市新区探索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
推动能源节约和能效提升。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合理用能,限制过度用能。进一步完善节能标准体系、能耗标识制度,加强标准实施的监督。推进重点产业能效改造提升,着力提高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重点抓好电力、造纸、建材等耗能行业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1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实施锅炉、电机等高耗能设备能效提升计划,鼓励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
第二节 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深化绿色创新驱动。把绿色化作为全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基石,推进绿色化与工业、农业、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推进绿色制造,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行绿色产业链、绿色供应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积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把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作为核心任务,推广集约化经营、生态化生产相结合的农业发展模式,建立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推广机制。大力发展绿色服务业,促进商贸物流、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绿色转型,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
利用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产能,依法责令整改或关停退出。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依法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停业、关闭。对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报批关停退出。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的产能,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关闭。深化“腾笼换鸟”,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按照“入园发展一批、整治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要求,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
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规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一步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引领作用,加强规划环评、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等规定,坚决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除在安全生产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外,禁止在工业园区外新建工业项目。禁止在工业园区外扩建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提高存量企业资源环境绩效。依法将超标准超总量排放、高耗能、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推进清洁生产。鼓励其他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用更少的排放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推动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集约利用,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化改造、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动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探索打造静脉产业园区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构建绿色工业体系。
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有序增加地票、城乡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指标,统筹保障建设用地供给。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土地管理体制。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大农村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健全完善用地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节约集约目标考核。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水定需、因水制宜、量水而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及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强化取、供、输、用、排水各环节管理。加强建材、造纸等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实施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强化城镇节水降损。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降低15%。
加强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落实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全面构建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重点推进垃圾分类处理与绿色建材生产循环发展,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发展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鼓励使用再制造产品。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全县和重点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制定明确的达峰目标、路线图和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分解,指导工业、能源、交通、建筑、农业和大数据等重点领域制定专项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强碳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和激励督导,确保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推动建材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碳达峰目标并制定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全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开展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普查试点。建立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升级能源、建材等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推广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营运车辆和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的低碳比例。推行绿色建筑,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大力支持交通运输和建筑行业的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制定适应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增加林业等生态系统碳汇。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人体健康、重大工程的影响。完善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提升应对未来气候风险能力。提升极端气候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
第五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千亿工业绿色发展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在制定涉企生态环境类工作方案时,广泛听取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意见。依法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守法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做法,保障守法企业正当权益。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超标排放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对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标准化,持续精简审批环节。
优化服务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生猪养殖等行业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规范环境影响报告的技术评估,优化环评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审批事项办理期限在法定期限基础上总体缩减80%以上。完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机制,拓展“网上办”“掌上办”,做好提前对接和跟踪服务。对县级以上重点项目、“三环三高三大片”项目、千亿工业项目实行“24+72小时”办结制。实行“一窗受理”和“一网通办”,所有审批事项开通“网上申请”和“零跑动”通道,鼓励“网上申请”甚至“全程网办”,所有审批环节一律网上运行,取消纸质件审签。
强化服务意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服务意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纳入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库的项目落实专人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及时落地。牢固树立“处罚不是目的”的观念,加强生态环境资源类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工业企业“菜单式”普法培训,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减少企业违法行为。认真落实会商研判、会签机制,定期通报新建项目审批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会商研究服务企业发展政策通道,为“千亿工业”绿色发展服务好“第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专栏3 绿色低碳建设重点工程
(一)清洁能源工程。 风力发电项目:新建双土风电项目(50MW)、洞鹿风电项目(200MW)。 光伏项目:新建蔈草(50MWp)、江口(80MWp)、南溪(70MWp)、双龙(20MWp)光伏项目。新建宝坪(40MWp)、栖霞(40MWp)、云安(35MWp)、龙洞(25MWp)、高阳(60MW)、龙角(60MW)、故陵(50MW)光伏项目。新建洞鹿(35MW)、平安(45MW)、凤鸣外郎(30MW)、路阳(50MW)、大阳(3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水电项目:启动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120万KW)前期论证。新建盖下坝生态电站(1.5MW)。启动红狮镇白蜡槽一级水电站扩建工程、红狮镇双河口电站技改扩能项目。 天然气项目:建成江南片区乡镇天然气管道工程,日输气量达到10万立方米。 (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启动云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园项目。启动云阳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智慧分拣中心项目。启动云阳县10万头畜禽养殖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启动云阳县秸秆收储及综合利用体系建设项目。完成巴阳、栖霞畜禽粪污资源化生态利用处理项目。 (三)节能项目。完成红旗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粉磨系统环保节能综合技改。 (四)绿色交通项目。完成下岩寺货运码头等10个码头岸电改造,船舶岸电改造210艘。新增电动汽车充电桩5000个、新增充电站5座。 |
科学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保护好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修复水土流失、石漠化、采矿区等生态退化区域,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保护和建设城市生态系统,全面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四季见花”,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生态产品。持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保持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的多样性。
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以“一江四河”为脉络,云峰山、七曜山、杉木尖山、无量山“四大山系”为骨架,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为载体,以点状分布的禁止开发区域为重点,以绿色城镇为节点,以交通廊道、城市绿地为补充的生态空间格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根据生态保护需要,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各类工程实施,因地制宜促进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逐步有序退出。推进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
优化国土生态空间布局。突出核心区域带动和节点区域联动,围绕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管控,建立完善“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城乡协调、集聚融合、全域协同的“一心两极三片”城乡空间格局,持续释放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优化效应。优化全县工业布局,全力构建“1+5+42”工业发展平台,形成人和市级特色工业园区、5个中小企业集聚区、42个乡镇楼宇工业园三级协同发展格局。加快以凤鸣等为重点区域的空间规划,有序推动工业园区集聚集群集约发展。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核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水平。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开发建设活动以及毁林、捕猎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
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和勘界立标。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确保全县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不低于10%。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解决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的碎片化问题。
第二节 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实施林地用途管制、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和使用林地定额制度,确保全县林地保有量稳中有升。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因地制宜推进陡坡耕地、重要水源耕地、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力争到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0%。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打造“一江碧水、层林叠翠、四季花漾、瓜果飘香”的美丽生态带。在公益林、商品林中依规实施森林抚育和低产(效)林改造等措施,建立健全天然林用途管制和保护监管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采伐,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和效益,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防火和扑救能力,防治森林病虫害,保护森林资源。
保护和建设城镇生态系统。启动新一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并严守城市绿线,加强城市永久保护绿地、古树名木等重要生态资源保护。充分利用滨水、山体、林地等自然的开放空间边缘规划构建城市绿道,持续实施环湖绿道建设,争取延伸至黄石高铁新区和小江科创城。加强城区绿色公共生态空间的连接度和城市内外绿地的贯通,形成完整的绿色生态空间。突出“江城”“山城”特质,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保护城镇生态环境,深化以“坡坎崖绿化美化”为重点的立体绿化建设,实施公园城市门厅“五园行动”,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造公园城市标杆地,到202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3平方米。加快推进北部新区、黄石高铁新区、东部新城、成片开发区启动海绵城市建设,科学布局渗、滞、蓄、净、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推广海绵型建筑、小区、公园和绿地。
治理水土流失。以梅峰水库等重要水源地汇水区、长江干流流域为重点,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好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消落带治理。推动水土流失技术创新示范,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区。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实施最严格的预防管护措施,保护好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有序推进人口退出,避免新增水土流失。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5平方公里。
治理岩溶石漠化。推动林草植被保护与恢复,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对石漠化土地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推进天然草地改良和建设。探索石漠化区域生态化利用,推进石漠化农耕地生态恢复,适度开展石漠化旱地坡改梯整治,实现耕地蓄水保土。加快农林复合型综合治理模式在林草植被保护与恢复中的应用。
治理修复矿山生态环境。深化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优先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加强新建和在建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修复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关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矿山。到2025年,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面积62公顷。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依法依规开展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强化绿色矿山名录管理。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保护。开展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分布、动态变化和威胁因素,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基础。提高全域生物多样性水平以及管护能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就地、迁地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强化自然保护地规范管理,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原住居民有序搬迁。
抢救性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状况调查,建立全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图谱,完善全县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数据库。保护特有水稻品种等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牧渔遗传资源、中药遗传资源、观赏植物遗传资源。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
严控外来入侵物种。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的数量、分布及危害程度调查,建立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和数据库。严格控制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和扩散。开展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成效评估。完善生物安全检验检疫机制,严格外来物种引入管理。对造成重大生态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开展治理和清除。健全联防联控协调机制,联合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
专栏4 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重点工程
(一)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工程。实施生态空间“一张图”工程。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程。实施自然保护地管理标识系统工程。 (二)保护重要生态系统工程。 城市生态保护项目。启动黄石平安寨山地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莲湖公园综合治理。启动伴江公园、天宫公园改扩建。续建环湖绿道项目延伸至黄石新区。实施人和街道、双江街道、小江河口、江口镇(汤溪河、团滩河)、普安恐龙地质公园消落带生态修复和岸线治理。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工程。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项目25万亩。启动外郎乡五峰村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与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启动古树名木等重要生态资源保护。开展湿地资源调查评估。 (三)修复退化生态工程。启动云阳县第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及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125平方公里。启动旧县坪等11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启动汤溪河、泥溪河、长滩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启动农坝镇等20个乡镇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项目62公顷。实施石漠化区域新(改)造林0.5万亩。 (四)保护生物多样性重点项目。启动七曜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启动“一江四河”水生生态调查。启动磨刀溪、澎溪河流域渔业资源保护项目。建立云阳县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数据库。启动凤鸣等乡镇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实施松材线虫等林业生物病虫害防治工程。 |
第五章 建山清水秀云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常态化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整治,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稳定提升重点支流、水库水质,着力解决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安全问题,实施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水文化建设,早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协同控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让蓝天常在、繁星闪烁成为常态。保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聚焦农村生活污染、农业生产污染两大领域,加快补齐农村污染治理短板,把乡村建设成人人向往的美好家园。
加强河流水质目标管理。将全县河流划分为五个控制单元,将管控单元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断面、水体和乡镇(街道)。深入推进河长制,做深做实“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优化整合地表水和水功能区监测断面设置,定期开展水质“体检式”监测。将包含重要饮用水水源、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以及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断面、水体列为优先控制对象,综合运用水资源调度、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等措施提高水环境质量。现状水质良好的断面、水体要防止发生退化,确保“一江四河”国控、市控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II—III类,达到水域环境功能要求。
加强重点水环境综合治理。启动澎溪河、汤溪河、磨刀溪、长滩河4条河流综合生态修复工程,推动编制“一江四河”水生态保护规划,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对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mg/L的污水厂实施“一厂一策”改造。加快推进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开展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排查,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实施管网混错接、漏接、破损管网更新修复,确保污水应收尽收。到2025年,全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建制镇污水处理实现全达标排放。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加强人和、松树包2个工业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推进到港船舶污染物接受设施建设,实现港口码头船舶污水、垃圾、含油废水接收设施全覆盖。建设清漂专用码头,持续开展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清漂工作。规范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8%以上。
修复水生态扩大水环境容量。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节约利用水资源。科学确定河流生态流量,加强流域水库水电站联合调度,强化水电、水库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监管,保障流域基本生态用水,确保全县次级河流全部恢复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以重点流域、城市河段及重要水体为重点推进滨水绿地等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加快实施“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要水域十年禁渔政策。持续开展重点河流和水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及控制。
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推进梅峰水库取水口迁移,持续巩固长江苦草沱和梅峰水库2个城市水源地保护成效。提前谋划向阳水库、大雁滩水库、幸福水库等在建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实现供水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同步。全面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调、立、治”工作,及时优化调整取缔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完成农村分散式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逐步开展分散式水源地水质监测。以7个“万人千吨”和不稳定达标的集中式水源地为重点,全面清理整治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环境问题,完成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城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达到100%与93%以上。
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为抓手,统筹源头防控和末端治理。完成入河排污口命名和编码,分类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开展入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根据“查、测、溯”情况,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确规范整治责任、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县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对企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医疗机构、餐饮、洗车场和建筑工地等场所进行重点排查,深入查找污水偷拍直排乱排问题源头,建立问题清单,持续推进整改。
加强水环境风险上下游联防联控。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在长江流域加强与万州区、奉节县的跨区域协作,在澎溪河、汤溪河、长滩河、磨刀溪等支流流域,加强与万州区、开州区、巫溪县、奉节县、湖北利川跨区域协作,进一步明确上下游、左右岸的责任,推动建立定期会商、信息通报、联合监测机制,协同作好应急处置和污染纠纷处理。
以精细管控和联防联控为抓手减少污染天气。以城市建成区为空气质量保障重点区域,持续巩固提升空气质量。优化现有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合理布设微型空气自动监测新站点。适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重庆市空气质量监测平台,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和临界超标天气应对响应。通过常态化巡查、秋冬季攻坚、人工影响天气等手段积极应对轻、中度污染天气。做好重要活动、重大赛事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协同控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5%以上。
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工业炉窑整治为重点深化工业废气防治。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将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的企业列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持续推进汽车维修、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服装干洗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监管,定期开展油气回收抽测抽检,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管控。深入开展涉气“散乱污”整治,鼓励小型燃煤锅炉改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鼓励烧结砖瓦企业开展错峰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大云阳盐化等国控重点企业脱硫脱硝等污染防治设施在线监测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以柴油货车治理和纯电动汽车推广为重点深化交通污染防治。加快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提升高铁出行和水路货运比例,降低公路运输货物占比。鼓励优先采用纯电动或者国五标准以上柴油货车、国三标准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构建“车—油—路”绿色交通体系,完善并严格执行在用车I/M(检测与维护)制度。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完善充电桩等基础设施。推动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领域用车纯电动化。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油品监管执法。进一步深化高排放车辆限行措施,对货运车辆(含运渣车)按排放标准、按时段、按路线精细化管控,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强化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动船舶等移动源污染治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工作,形成一机一码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港口码头岸基供电设施建设。
以绿色示范创建和智能监管为重点深化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标准,持续推行“红黄绿”名单分级管控制度,全面推进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地安装在线扬尘监控设施并联网,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十项”强制措施,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示范工地5个。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持续开展道路冲洗、洒水,完善质量标准考评,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5条。加大渣土密闭运输联合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要求。加强堆料、建筑渣土消纳场、混凝土搅拌站等粉尘排放监管。加强城市裸露地块和坡坎崖整治。
以餐饮油烟治理和露天焚烧管控为重点深化生活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已划定的16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天然气使用比例。深化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强化源头防治,全面实行餐饮业规划、选址及油烟治理、维护、监测、执法属地化管理,试点油烟排放智能化监管。持续开展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治理。推动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食堂开展油烟净化设施三方清洗维护。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严守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管理规定。严查露天焚烧等违法违规行为。鼓励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倡导绿色装修,减少生活有机溶剂使用。积极引导绿色祭祀。
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单元进行动态调整。通过引导农户种植重金属低累积农作物品种、种植结构调整、轮作休耕等方式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管理,加强农产品监测,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3%左右。
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落实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建立高风险地块清单,健全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合监管体系,完善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分类型、分阶段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到2025年,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选择典型行业和企业,开展企业用地及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识别土壤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优先管控污染物。以人和工业园区、5个垃圾填埋场、2个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为重点,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统筹土壤污染防治和地下水监测,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步开展地下水污染环境状况调查,保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防治种植业环境污染。加大种植业投入结构调整力度,示范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大有机肥代替化肥力度。到2025年,化肥、农药利用率力争稳定在40%以上。完善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制度。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防治养殖业环境污染。严格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管理,全面禁止在畜禽养殖禁养区类建立畜禽养殖场、发展养殖专业户。指导畜禽养殖场(专业户)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畅通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渠道。大力推进规模化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扎实开展渔业环保问题整改。发展绿色水产养殖,提高水产养殖饵料利用率。加强规模化水产养殖尾水监测,推动资源化利用或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建设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
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近郊周边农村延伸。完善农村污水处理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广城乡一体化运维、第三方运维和村庄自行运维等方式。实时更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监管、监测名录。选择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一批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推进不能稳定达标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新建、修复破损污水管网,进一步提高农村污水收集治理率。到2025年,基本完成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农村集聚点、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集中区域的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8%。
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深化“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农村垃圾收集、暂存、中转、运输设施设备配套,配备农村生活垃圾保洁人员。到2025年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到100%。探索适宜三峡库区特点的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分类和就地处置模式。引导农户采取庭院堆肥或村域集中处理消纳厨余垃圾。推进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鼓励村庄保洁市场化运营。
统筹乡村振兴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和农村公厕建设。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改变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面貌。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保护水生态,预防农村黑臭水体。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出行不便问题。统筹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土味道,留住乡愁。到2025年,新建美丽宜居村庄20个。
严格管控交通噪声影响。实施交通噪声智能管控工程,合理布局重点交通干线、重要声环境敏感区域噪声智能监控点,完成大数据采集,制定实施管控方案。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主要路段声呐抓拍系统安装。督促郑万高铁(云阳黄石段)、江龙高速等穿越集镇等噪声敏感区的重大项目严格落实噪声防控措施。完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城市干道、城市快速路等道路两边隔声屏障建设。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严查违法改装发动机和深夜飙车行为。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完善城市夜间作业审核管理,落实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严格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夜间施工行为的巡查和行政处罚力度。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对施工强噪声单元实行全封闭管理。
强化工业噪声污染监管。关停、搬迁、治理城市建成区内的噪声污染严重企业,基本消除城区工业噪声扰民污染源。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在1类声环境功能区、严格限制在2类声环境功能区审批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环评。严肃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
严格管控生活噪声影响。实施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完善声功能区监测网,巩固和深化“市级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成果。严格执行民用建筑隔声质量验收制度、建筑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积极推行城市室内综合市场,取缔噪声扰民的露天或路边市场。
专栏5 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程
(一)蓝天工程。完成750家涉气“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每年抽检机动车不少于1000辆次,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少于20台。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示范工地5个,扬尘示范道路5条。 (二)碧水工程。启动澎溪河、汤溪河、磨刀溪、长滩河4条流域综合生态修复工程。启动县城污水处理厂迁建项目前期论证。推动建设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启动水口数字森林小镇、普安侏罗纪地质公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推动完善乡镇污水管网296公里。启动高阳等乡镇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建工程。建成长江干支流清漂码头。启动和平水库等1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项目。启动新划定的白龙水厂、高阳双叉河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 (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启动奥迪尔铁合金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及土壤修复工程。完成人和工业园区、5个垃圾填埋场、2个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地下水监测和评估。 (四)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启动南溪西林村等16个农村居民点农村污水处置工程,启动现有44座农村污水处理厂改造。实施农村改厕10000户。启动凤鸣现代农业产业园、清水湖美丽家园污水治理工程。 (五)宁静工程。启动江苏恒顺醋业公司环保搬迁。实施城区砼车行道“白改黑”及沥青道路升级养护工程30万平方米、县乡道升级改造500公里。 |
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工作统筹协调,坚决担负起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健全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放射性物质、电磁辐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生态环境风险要素防控力度,降低重点领域和区域环境风险。将信访投诉作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及时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问题,针对性解决一批群访和反复信访案件,着力破解“一建就闹,一闹就停”邻避困局,积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第一节 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开展乡镇及以上行政区域、“一江四河”重点流域、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建立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数据信息获取与动态更新机制。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监管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强化环境风险事前防范,完善生态环境、应急、公安、交通、卫生等多部门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联合监管机制。
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风险评估等级为较大以上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实行销号制度。强化区域、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
强化应急响应管理。推动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推动企业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全县环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重点企业和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推进县生态环境应急中心一级标准化建设,推动环境应急信息化、智慧化管理,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应急指挥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加强油类等特征污染物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加强生态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生态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以在校青少年和农村居民等人群为重点,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宣传活动,积极落实居民生态环境素养与健康监测配合保障工作。
加强电离辐射安全监管。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规范化管理,健全放射源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程序、方法,提升监管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对射线装置报废处置的监督检查,确保达到去功能化。强化对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的运用,提升管理系统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实现辐射现场监督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深入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查找安全隐患,压实企业责任,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无辐射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监管。强化输变电设施、雷达、广播电视台站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通信运营商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电磁环境监测能力。推进对部分重点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的实时监测。加强电磁辐射环境安全信息宣传,消除民众恐慌心理。
加强放射性废物监管。加强对云阳金田塑业有限公司1枚147Pm放射源全生命周期的监控。加强对放射性废物和废旧放射源的收贮、暂存和管理工作,消除历史遗留的放射性废物,确保全县核技术利用单位产生的放射性废物100%安全处置。
第三节 防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
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启动“无废城市”建设,编制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全面摸底调查和整治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编制全县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推动粉煤灰、存量煤矸石等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逐步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量。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100%。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加快建设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污泥。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防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支持大型企业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支持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末端处置设施。继续推进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试点,完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设施,实现小微企业、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全覆盖。鼓励资源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非法转移、非法买卖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确保规范运行。探索建立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体系,加快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信息追踪。
建立完善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加强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建设,争取早日投入使用。完善区域协同处置机制,扩大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体系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到2025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的使用,积极推广布袋、纸袋、可降解包装袋等替代产品。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在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设投放设施。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跨部门联合专项行动。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保护防护距离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落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和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治理任务,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全面贯彻《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以长江为重点,以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为调查对象,推动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新污染物排放源管理清单。加强涂料、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新污染物筛查识别、风险评估、监测监管技术队伍和能力建设。
妥善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拓宽民意反映渠道,规范信访投诉处理流程,抓好“及时”和“就地”两个关键,实现信访案件交办完成率100%、按时回复率100%、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指导有关生态环境监管职能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推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挖掘问题线索“金矿”并及时预警通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主动知民心解民忧,及时解疑释惑、消怨化气,防止一般投诉演化为重大舆情事件。
全力推动信访积案“清仓见底”。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实行领导包案化解疑难积案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导向,主动下访、走访、约访群众。强化“三到位一依法”推动“事心双解”,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主动公开群众反映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引入司法终结机制,引导群众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扭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
积极化解“邻避”矛盾。落实重大决策和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邻避”设施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放在首位,从严进行可行性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畅通“邻避”设施建设方与民众信息沟通渠道,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猜疑。加强对“邻避”项目的舆情监测和正确引导。建立完善“邻避”设施事后监管机制。
专栏6 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工程
(一)污泥处置工程。启动日处理量约200t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 (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建设年处理能力约2000t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一座。 (三)建筑、餐厨垃圾集中处置工程。启动建筑、餐厨垃圾集中处置项目建设。 |
第七章 建天生美丽云阳,协同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和加快推进万开云同城化发展的部署要求,以筑牢一道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探索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构建一个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描绘一幅城市与乡村、山水与人文融合发展新画卷为总体思路,以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地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等示范建设为抓手,以“一江四河”水系走廊和铁峰山、七曜山等山系走廊为纽带,协同实施万开云同城化发展中生态环境领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绿色共推、资源共享。
共建生态示范。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不断优化“三生”空间,协同万州、开州打造生态文明示范样板,共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地,力争2025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发挥万开云区域生态资源优势,积极推动生态价值转化,推动清水、蔈草、泥溪、耀灵4个乡镇创建云阳龙缸片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联动开州环汉丰湖片区共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基地。以把澎溪河建设为绿色发展之河、清洁美丽之河、生态健康之河为目标,落实“河长制+检察长制”,协同万州、开州区启动澎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争取打造成为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可持续发展试点区。
共建生态廊道。协同推进以长江、澎溪河、磨刀溪为主体的跨界河流水系生态廊道建设,共同实施流域消落带治理、河道整治和航道疏浚等工程。严格岸线分区管控,编制澎溪河等重要河流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对河湖岸线实施严格保护。严格实施长江十年禁渔,重拳打击各种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以铁峰山、七曜山等重要山脉为依托,协同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持续推进全域国土绿化提升、矿山修复和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协同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珍稀动植物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联防联治。
共建生态文化。用好生态和人文“两个宝贝”,鼓励将生态文明理念植入各类文化产品,像爱护眼睛和爱护生命一样爱护“万里长江·天生云阳”本地文化品牌,加大“江上风清”品牌和云阳吉祥物“兴云兔”的全面宣传推广。联合万州、开州加快打造“生态三峡·魅力小江”生态品牌。以重庆云阳小江湿地自然保护区、云阳白鹭公园、开州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重庆澎溪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为依托,探索共同打造以湿地为主题的生态文化,积极推动“三峡库区支流(澎溪河)水生态和水华防治科研基地”、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宣教中心等文化阵地建设。
第二节 协同区域环境共保
共保一片蓝天。深化重污染天气共同应对机制,加强区域间输入性大气污染物预警与联合防控,协同开展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推进毗邻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依法依规利用综合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探索实施交界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污染机动车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督。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中细颗粒物(PM2.5)、臭氧(O3)来源解析,并积极开展污染防治。
共保一江碧水。强化规划引领,严格落实澎溪河(云阳―开州―万州)、磨刀溪(云阳―万州)等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建立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合作机制,及时交办巡河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加强跨界流域工业、畜禽养殖、环境风险隐患等协同管理。联合万州完善万州长江大桥、云阳苦草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风险联合防控机制。梯次推进跨界河流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及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共保一方净土。协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工业固体废物防治规划编制,以沿江工业园区、矿山、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土壤修复与治理。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落实川渝地区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完善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行为。协同推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第三节 共推区域绿色发展
共推绿色产业同联。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紧密围绕绿色消费品、装备制造、能源电子三个百亿级产业集群,以产业协同助推同城化,突出强链补链、共推集群、共建体系,加快“三城三廊三大经济区”产业布局,建设绿色工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同构万开云绿色产业链。鼓励开展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实现区域间资源―产品―废物的循环利用、打造产业循环式组合。提质增效现代农业,同构万开云农业绿色产业链,围绕重点打造百亿级生猪养殖屠宰产业链,推动农业生态种植和养殖一体化模式,鼓励区域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共推区域绿色物流、生态旅游、绿色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绿色发展。
共推生态政策同标。强化毗邻区域“三线一单”严格管控,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统一“长江支流”“沿江一公里”“合规产业园”等管控对象的界定标准和管控尺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健全跨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跨界河流入河排污口审批会商机制,合力推进万开云环境资源案件化解平台建设及应用。
共推生态改革同步。以跨界流域为重点,持续开展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伐木等方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推进澎溪河、磨刀溪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及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制度,定期召开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联席会。探索推动区域排污权、碳排放权、生态地票、林票交易制度交易合作。
共推绿色生活共享。积极引导三地城乡居民生活方式向绿色化转变,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广泛开展绿色生活“十进”活动,调动公众积极主动参与,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积极提倡绿色办公,创建节约型机关和节水型单位,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推广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和新型材料。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共建区域一体化垃圾分类回收网络体系。
第四节 促进区域资源共享
共享环境监管信息。推动流域规划环评、流域重点工程环评、入河排污口审批等信息共享。推进铁峰山、七曜山等交界山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基础信息共享。建立长江、澎溪河、磨刀溪等跨界河流及毗邻区域重点排污单位、环境风险源信息共享机制。共享区域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失信企业联合惩戒。
共享环境监测信息。推动完善跨界水体监测网络,建立澎溪河津关、养鹿渡口、磨刀溪向家等国控断面监测数据共享和异常响应机制。加强区域大气环境监测信息和气象信息共享,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决策支持。推动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联合发布机制,跨区域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经会商后统一对外发布。
共享环境应急资源。共建共享万州片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实现环境污染物切断、收集、降解和安全防护等应急资源共享。充分借鉴吸收“南阳实践”经验,启动澎溪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编制。依托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万州分中心监测资源优势,实现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统一制定监测方案,实现应急监测布点―采样―分析―研判全过程资源共享。定期开展渝东北片区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监测应急演练,共同提高应对区域突发事件能力。
共享环保产业资源。充分借鉴万州消落带治理、开州湿地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持续深化交流合作。统筹谋划万开云毗邻区域符合条件的污染治理设施共建共用,共享区域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水域清漂设施,共享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泥处置等环保产业资源。加大区域环保节能新装备、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深入推进环境服务模式创新、培育壮大环保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环境服务产业形态,提高环保综合服务专业化水平,推进环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深化与湖北利川、奉节、巫溪等毗邻市县共保联治。与巫溪共保汤溪河流域水环境,推动落实汤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保汤溪河江口国控考核断面满足II类考核要求。与利川、奉节共保长滩河流域水环境,启动编制长滩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好用好清水湖渡口、黄荆沟水质监测自动站,为开展界河共建共管,联合执法提供数据支撑。协同推动实施巫山—七曜山生态屏障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
深化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加快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系统构建和完善党政领导管理体系、生态环境法治体系、源头管控制度体系、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全民环保行动体系,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的智慧化建设,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云阳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强化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推行林长制、河长制,压实各级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县级负有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职责的部门以及国有企业,应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岗位,全面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优化、细化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县与乡镇(街道)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县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承担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将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逐步纳入排污许可制度,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据排污许可证开展日常环境监管。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完善企业环境治理信息主动公开机制。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完善督查体制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例行督查,扎实开展专项督查、日常督查,全面提升督查效能,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统筹协调推进上级督察整改,落实督察整改调度、督办、盯办机制,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解决。
第二节 提高生态环境精准治理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持续优化完善辐射、噪声、地下水、土壤、农村、生态等监测点位。污染源监测逐步覆盖重点排污企业、重点入河排污口、工业园区及移动源。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现代感知、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监测监控中的应用,进一步拓展自动监测指标数量和站点覆盖范围,建立以自动监测为主的智能化监测网络。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智能化监测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各类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全面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依法严惩数据造假行为。
推动生态环境统计数据融合统一。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统计中的应用,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完善环保产业统计、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等统计内容。以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数据为基础,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为突破口,加强排污许可、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数据融合统一。推动固定污染源管理形成“一套标准、一张表单、一套数据”,为精准研判污染物排放时间、空间、行业分布特征和治理措施有效性提供依据。建立生态环境统计数据质控体系,提高数据质量,防范统计造假。
建设智慧生态环保。推动新型网络、智能感知和云计算等基础设施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落地应用,形成广泛准确的数据获取、数据处理能力和智能监管支撑能力。深化大数据在污染防治、环境质量改善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智能化应用,深入开展信息系统整合。深化跨部门、跨行业的生态环境信息合作机制。鼓励工业园区开展“智慧园区”建设,实现园区环境信息“看得见”、环境风险“料得到”,环境管理“做得到”。建设“智慧河长”系统平台,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监管手段,加强水生态环境监测。
第三节 提高生态环境科学治理能力
开展生态环境科学基础研究。加强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重庆三峡学院等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技术合作,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以澎溪河水华防治和流域生态修复为重点,推动在高阳成立“三峡库区支流(澎溪河)水生态和水华防治科研基地”,系统研究水华发生机理,藻类演替规律,为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水生态修复提供技术支撑。以高山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植物选择为重点,启动建设“三峡库区高山植被演替观测研究站”。突出全县生态环境领域的重点难点,针对集中式水源地保护、空气臭氧污染变化规律等,开展环境科学基础研究,实施一批生态科技研究项目。
培育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队伍。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创新用人体系,完善科技人员及科研成果激励机制。营造“近悦远来”的良好氛围,集聚一批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攻坚克难的专业人才和跨区域、跨学科、跨体制的技术团队。加快污染治理、消落带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环境大数据智慧化决策监管、珍稀动植物保护等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培育。鼓励县内科技人员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把论文写在攻坚克难第一线和生态文明建设主战场。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专家智库作用。构建云阳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广泛聘请全市乃至全国知名专家担任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咨询顾问,成立专家工作室。对生态环境领域规划或其他专业性较强事项,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在出台重大政策、发生重大污染事件、环境质量产生波动等敏感时段,组织专家进行背景、成因解读,释疑解惑消除误解。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技术评估、执法、监测、排污许可、环境应急、环境规划、生态损害赔偿等各类专家库在项目评审、技术评估、决策咨询中的作用。对重要产业、区域等政策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估。
第四节 提高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能力
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效能。持续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补齐执法能力短板,提升基本保障能力、发现问题能力、精准打击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政策供给能力。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现场检查计划制度。全面应用移动执法系统,逐步推广使用无人机、无人船、用电量监控等智能化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成立专案组进行查办。完善典型案例收集、解析和研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在本辖区综合执法中承接县级生态环境执法职权。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联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衔接机制。深化检察机关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专门办案力量建设,提高公益诉讼治理效能。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人员。
加强生态环境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动态调整普法工作清单,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推动在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中普法,推行说理式执法。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重点针对中小企业进行执法帮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普法培训。按要求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提高干部的生态环境法律素养。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解答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在“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中,深入宣传全民守法的法治理念。
第五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机制
创新绿色金融政策。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资源绿色化配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在内部业绩考核中的比重,支持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境风险等级等指标纳入信贷发放审核流程,增强信贷资源绿色化配置内生动力。推动环境风险评估等级为较大以上的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根据环境安全需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健全环境治理付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工作机制,推动环境服务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建立乡镇生活污水、工业企业和其他排位单位预处理污水进入公共管网的付费机制。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合理确定付费标准,保障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税务部门协作,深化排污许可、监测数据、行政处罚等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环境保护税复核机制。对在法定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依法给予税收、财政、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鼓励和支持。
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细化评价指标和评分方法,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公正。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将环境违法企业按规范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建立健全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危险废物经营机构、环境污染治理机构等环保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制度。探索开展重点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信用评价。
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生态地票交易机制,探索用能权、用水权交易,让资源环境权益使用者支付费用。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生态用地和建设用地功能置换补偿机制,使保护者得到补偿。因地制宜发展气候经济、山上经济、水中经济、林下经济,将生态产品转化为生态农产品、生态旅游产品、生态工业品,使经营者获得收益。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对流域、区域和污染地块实施生态修复。统筹策划实施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建立“理念创新+模式集优+项目示范+成果推广”环境治理路径。推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以工业园区、小城镇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模式试点。深入推进环境污染三方治理,探索环境医院、环保管家等服务模式。
着力提高干部群众生态文明素养。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全面推进研习行动、宣讲行动、新闻报道行动等“十大行动”。把生态文明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培训课程,纳入全县国民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鼓励县级媒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在“六五”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环保微宣讲,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持续推动环保设施向社会开放,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引导有条件、有意愿的单位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展示中心、体验中心、科普基地等教育场馆。鼓励排污企业设立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的作用。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治理,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鼓励大学生环保社团建设,组织指导其有序开展活动。把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重要内容,完善全县生态环保志愿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精品志愿服务项目,争取每年推选最美环保志愿者1名以上。
激励引导人民群众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加大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力度。推广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推动绿色产品优先,倡导绿色办公,带头践行绿色消费。深入推动“光盘行动”,坚决纠治“舌尖上的浪费”,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加大绿色消费公约和消费指南宣传力度。
专栏7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一)精准治污重点工程。新建三峡库区水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limis实验室管理系统建设、水环境智慧云平台系统、县城及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在线监测系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 (二)科学治污工程。筹建“三峡库区支流(澎溪河)水生态和水华防治科研基地”与“三峡库区高山植被演替观测研究站”2个科研基地。 (三)全民行动重点工程。创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1—2处。 |
为全面实现规划目标、落实各项规划任务,必须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储备库,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健全项目调度、统计、动态调整等机制,严格项目绩效考核,通过大工程带动大治理。
建好用好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县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主管部门以及县兴云集团等重点企业要落实中央和市级项目储备制度,以解决相关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流域综合整治、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项目储备。建立开放的、可更新的滚动项目库,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储备项目的动态化、标准化管理,形成建成一批、退出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避免“资金等项目”。
多渠道筹措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市级资金支持,加强县级财政资金统筹,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支持和保障生态环保项目实施。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金投入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污染者付费、损害者赔偿责任,拓展更广泛的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筹措途径。
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重大项目评估调整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的应当按程序适时调整。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对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建立项目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共规划重大项目159个,计划总投资184.6亿元,其中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项目40个,应对气候变化工程19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82个,环境风险防范与化解项目3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项目15个。
第十章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为确保本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必须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形成严密的规划落实责任体系,提升规划实施效能,更好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分解落实责任。建立规划强制性内容、约束性指标台账清单,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部门。强化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实施要求。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确需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修订目标任务的要按程序进行。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各要素专项规划要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
强化政策协同。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金融政策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和项目。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推动制定产业政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市场主体行为。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社会等公共政策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政策合力。
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度、法律法规、标准的解读的宣传引导。发掘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成效、创新举措、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在工作中宣传,在宣传中工作。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媒体合作、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大格局,打造覆盖新闻、采编、舆情管理、新媒体宣传的融媒体中心。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创新话语体系,讲好环保故事,发出环保声音,形成有声有色、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做好考核评估。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的重要内容。将污染减排、环境质量等规划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独立评估。
名词解释
2.一区两群:“一区”指主城都市区,该区域包括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涪陵、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21个区和万盛经开区。“两群”指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包括万州、梁平、开州、城口、丰都、垫江、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11个区县。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包括黔江、武隆、石柱、秀山、酉阳、彭水6个区县(自治县)。
3.三区三线: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
4. “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两点”即重庆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是“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联结点。“两地”即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两高”即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三个作用”即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发挥支撑作用、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5. 水产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
6. 邻避效应:居民或当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如垃圾场、核电厂、殡仪馆等邻避设施)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人们的嫌恶情结,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即采取强烈和坚决的、有时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甚至抗争行为。
7. 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 一江四河:长江及澎溪河、汤溪河、磨刀溪、长滩河四条一级支流。
9. 一心两极三片:“一心”指县城核心,包括双江、青龙、人和、盘龙四个街道和黄石、水口、凤鸣、巴阳四个镇,“两极”指“江口—南溪”打造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增长极、“普安—龙角—清水”打造文旅融合发展增长极,“三片”指西北协同发展片、东北绿色发展片、江南融合发展片。
10. 1+5+42:1个市级特色产业园,5个中小企业集聚区,42个楼宇工业园。
11. 万开云:万州区、开州区、云阳县。
12. 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万州、达州、开州共建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推动渝东北、川东北地区一体化发展。达州、万州、开州均已复函同意云阳参加万达开党政联席会议,并作为首个“观察员”身份参加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
13.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位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交汇处,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起点,具有连接西南西北,沟通东亚与东南亚、南亚的独特优势。区域内生态禀赋优良、能源矿产丰富、城镇密布、风物多样,是我国西部人口最密集、产业基础最雄厚、创新能力最强、市场空间最广阔、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
14. 五地一支撑:五地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地、绿色产业发展集聚地、科技创新承接地、公园城市标杆地、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地。一支撑指三峡城市核心区重要支撑。
15. 六个显著提升:是着眼“五地一支撑”总体目标,确定的今后五年具体目标,即加快实现综合发展实力、人民生活品质、生态环境质量、社会文明程度、共同富裕水平、基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16. 十个提能升级:即坚定不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现代产业体系、城市综合承载、区域协调发展、创新创业生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开放水平、社会事业发展、营商环境水平、民主法治建设“十个提能升级”,带动全社会、全方位、全领域提能升级,创造无愧时代、不负人民的恢弘业绩。
17. “三城三廊三大经济区”产业布局:以小江科创城联动万州建设万云科创走廊、以江北产业城联动开州建设开云生态走廊、以江南航空城联动万州和巫山建设江南航空经济走廊,打造科技创新区、生态经济区、临空经济区。
18.三环三高三大片:“三环”指城市内环、城市外环、环湖绿道,“三高”指郑万高铁、江龙高速、巫云开高速,“三大片”指黄石高铁新城、水口产业新城、东部新城。
附件 | ||||||||
云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项目库 | ||||||||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实施地点 |
投资估算 |
实施时限 |
牵头(业主) |
十四五规划目标 |
一、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 ||||||||
1 |
生态空间管控 |
云阳县规划自然资源信息化“一张图”建设 |
开展规划自然资源信息化“一张图”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一标准、一基础、一核心、一平台及五应用”。 |
云阳县 |
3180 |
2021-2022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启动 |
2 |
自然保护 地建设 |
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 |
标识、标牌、界桩、界碑等基础设施建设。 |
有关乡镇(街道) |
200 |
2024-2025 |
县林业局 |
启动 |
3 |
生态红线管控 |
云阳县生态红线勘界定标 |
开展已划定红线定标工程。 |
有关乡镇(街道) |
500 |
2021-202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启动 |
4 |
森林生态 系统保护 |
公益林管护项目 |
管护各类公益林192.21万亩。 |
有关乡镇(街道) |
15295 |
2021-2025 |
县林业局 |
启动 |
5 |
森林生态 系统保护 |
云阳县重要山脉生态修复治理 |
重要山脉低质低效林综合治理,包括低质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共计20万亩。 |
有关乡镇(街道) |
10000 |
2022-2025 |
县林业局 |
启动 |
6 |
森林生态 系统保护 |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
松材线虫、柏木叶蜂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监测。 |
有关乡镇(街道) |
14400 |
2021-2025 |
县林业局 |
启动 |
7 |
森林生态 系统保护 |
重点林区视频监测系统 |
重点林区森林防火有害生物、森林资源等视频监测系统。 |
有关乡镇(街道) |
4400 |
2022-2025 |
县林业局 |
启动 |
8 |
森林生态 系统保护 |
云阳县“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 |
森林数量提升12.63万亩,森林质量提升12.37万亩。 |
云阳段“一江四河”第一层山脊可视范围内 |
88000 |
2021-2030 |
县林业局 |
启动 |
9 |
森林生态 系统保护 |
云阳县乡村振兴四旁绿化项目 |
新造四旁植树1万亩。 |
有关乡镇(街道) |
2000 |
2021-2025 |
县林业局 |
启动 |
10 |
森林生态 系统保护 |
云阳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
现有国有林间伐套种改培与补植、森林抚育及抚育间伐等改培4万亩。 |
有关乡镇(街道) |
10000 |
2021-2025 |
县林业局 |
启动 |
11 |
森林生态 系统保护 |
云阳县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 |
云阳县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包括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等,共计20万亩。 |
有关乡镇(街道) |
10160 |
2021-2025 |
县林业局 |
启动 |
12 |
森林生态 系统保护 |
国土绿化提升项目 |
实施林相改造12万亩,木本油料等经济林改培1万亩,农村四旁绿化5000亩。 |
凤鸣等19个长江沿岸乡镇(街道) |
10300 |
2022-2024 |
县林业局 |
启动 |
13 |
城市生态 系统保护 |
云阳县城区坡坎崖壁及消落区生态治理工程 |
采取挂网喷播草籽、栽植攀爬植物、种植槽等方式对城区高边坡进行生态修复计20万平方米,对长江、澎溪河城区沿线165-175米消落带进行生态治理计80万平方米。 |
青龙街道、双江街道、盘龙街道、人和街道 |
20000 |
2022-2024 |
县城市管理局 |
启动 |
14 |
城市生态 系统保护 |
云阳县莲湖公园综合治理工程 |
修建引水渠、排洪沟、污水管网、拦截坝、动力活水、水库中心观察亭子、管理房栽植水生植物净化水质,同时对库底清淤消毒、更换水质、清除沿岸杂草和废土等。 |
青龙街道 |
3000 |
2022-2023 |
县城市管理局 |
启动 |
15 |
水域及陆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
云阳县小江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新修生态智能停车场1处,生态观景台1处,休闲步道5km,自行车道5km,环湖绿道3km,生态驳岸3km,公共厕所2个,恢复绿地面积1000亩,休闲木椅30把,太阳能路灯100盏。 |
养鹿镇 |
4900 |
2023-2025 |
养鹿镇 |
启动 |
16 |
湿地生态 系统保护 |
云阳县黄连沟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
生态护坡,挡土墙护坡及绿化;库岸景观绿化及修建步行道、自行车道、园林、梯道、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工程,配套建设排水、给水、照明、厕所、休闲平台等设施。 |
黄石镇 |
60000 |
2022-2024 |
北部新区管委会 |
启动 |
17 |
生物多样 性保护 |
云阳县磨刀溪澎溪河流域渔业资源保护项目 |
磨刀溪和澎溪河流域水质提升以鱼净水、以鱼抑藻增殖放流土著鱼类10000万尾。 |
有关乡镇(街道) |
2500 |
2021-2025 |
县农业农村委 |
启动 |
18 |
生物多样 性保护 |
鱼类增殖放流项目 |
在“一江四河”等天然水域以及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地增殖放流厚颌鲂、胭脂鱼、鳙鱼、草鱼、鲢鱼等滤食性和土著鱼类1000万尾。 |
一江四河流域有关乡镇(街道) |
500 |
2020-2025 |
县农业农村委 |
完成 |
19 |
生物多样 性保护 |
云阳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 |
主要调查内容: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资源和野生植物资源及其生境状况调查。建立云阳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图谱;建立全县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数据库。 |
有关乡镇(街道) |
200 |
2022-2024 |
县林业局 |
启动 |
20 |
生物多样 性保护 |
凤鸣等19个乡镇(街道)生物多样性保护 |
开展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和对猪儿粱等重要岛屿进行保护与监测,实施松材线虫等林业生物病虫害防治49.95万亩次(每年16.65万亩)。 |
凤鸣等19个长江沿岸乡镇(街道) |
10290 |
2022-2024 |
县林业局 |
启动 |
21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云阳县澎溪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
通过水保林等植物措施,截排水(洪)沟等工程措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平方公里。 |
澎溪河流域有关乡镇(街道) |
4000 |
2021-2025 |
县水利局 |
完成 |
22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龙洞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暨国土绿化提升项目 |
水土流失治理岸线1600米。 |
龙洞镇 |
4000 |
2021-2024 |
龙洞镇 |
启动 |
23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云阳县磨刀溪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
通过水保林、经果林等植物措施,配套建设蓄水池、截排水(洪)沟、沉沙池、作业便道、山坪塘整治、机耕道硬化等工程措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平方公里。 |
新津、普安、宝坪、龙角、外郎、凤鸣等乡镇 |
2500 |
2023-2024 |
重庆农高集团 |
完成 |
24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云阳县天池山、梨树坪生态修复工程 |
修复山地生态总面积80公顷,对宜林地、宜草地进行人工造林、植草。 |
黄石镇 |
50000 |
2021-2023 |
北部新区管委会 |
启动 |
25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云阳县平安寨山地生态修复工程 |
修复山地生态面积180亩。 |
黄石镇 |
3000 |
2021-2023 |
北部新区管委会 |
启动 |
26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人和街道消落带生态修复工程 |
本项目修复范围为云阳县界内澎溪河河口区域人和街道木谷河河口-物流园河段,长度1.8千米,面积13.1万平方米。 |
人和街道 |
1009.2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27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双江街道消落带生态修复工程 |
本项目修复范围为云阳县界内澎溪河河口区域双江街道澎溪河大桥-松树包河段,长度2.2千米,面积15.2万平方米。 |
双江街道 |
1138.4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28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云阳县江口镇汤溪河、千丘河(盛堡场镇)消落区生态修复工程 |
新建生态护坡5257.00平方米,消落带栽植草本植物84000.00平方米,种植灌木59667.00平方米及乔木408株,整治排污口10座。 |
江口镇 |
1034.47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29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云阳县江口集镇汤溪河消落区生态修复工程 |
新建植生块护坡750米,石笼护坡350米,种植草本植物41300平方米,栽植灌木20700平方米,栽植乔木370株,整治排污口5个,污水管改造1567米。 |
江口镇 |
1057.67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30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江口集镇团滩河消落区生态修复工程 |
新建生态护坡1254米,退耕还滩7380平方米,消落区内种林-灌-草系统10930平方米,林-灌10880平方米,草本11900平方米,排污口整治13个,污水管改造1695米。 |
江口镇 |
1217.61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31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磨刀溪生态调节坝工程 |
大坝采用闸坝结合坝型,含非溢流坝、溢流坝、鱼道、泄水闸。拟建坝底高程101米,坝顶高程178米,坝长120米。治理消落带面积420公顷。 |
普安乡 |
200000 |
2025-2029 |
县水利局 |
启动 |
32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云阳县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 |
采煤沉陷区受影响面积12424亩。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采煤沉陷区供水工程、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等,恢复受影响耕地846亩、林地165亩。 |
桑坪、高阳、江口、洞鹿、龙洞等乡镇 |
12000 |
2021-202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启动 |
33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云阳县泥溪河-长滩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拟在泥溪河、长滩河流域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300亩,工程措施主要有拆除、地形地貌治理、土壤修复、植被恢复等。 |
泥溪镇、龙角镇、故陵镇等 |
1500 |
2021-202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启动 |
34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云阳县汤溪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拟在汤溪河流域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750亩,工程措施主要有拆除、地形地貌治理、土壤修复、植被恢复等。 |
江口镇、鱼泉镇、沙市镇等 |
3750 |
2021-202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启动 |
35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人和、水口等乡镇(街道)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拆除工程、地形地貌恢复治理工程、土壤修复工程、植被恢复工程、配套工程等。 |
人和、水口等乡镇(街道) |
517 |
2021-202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启动 |
36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重庆市云阳县农坝镇等20个乡镇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初步方案 |
本项目实施总规模为62.9532hm²;设计主要工程措施包括:拆除工程及清理工程、覆土工程、土地平整工程、配套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和化学措施、监测与管护措施共6大工程。 |
有关乡镇(街道) |
2785.09 |
2021-202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完成 |
37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石漠化治理项目 |
石漠化严重区域实施新(改)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 |
有关乡镇(街道) |
1500 |
2022-2025 |
县林业局 |
完成 |
38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梨园滑坡治理工程生态修复 |
抗滑桩沿线及施工人行便道植被恢复约1000米,复绿宽10米,施工便道长约1100米,复绿宽1.5米。主要措施为种植桂花树、草坪、排水工程等。 |
双江街道 |
650 |
2021-202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启动 |
39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云阳县水口镇枣子坪滑坡治理工程 |
滑坡纵长约80m,横宽平均约280m,主滑方向228°,面积约2.24×104m2,总方量约26.9×104m3,属中型浅层岩土混合质滑坡。 |
水口镇 |
878 |
2022-202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启动 |
40 |
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 |
云阳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 |
云阳县旧县坪、出水岩、毛台湾、高阳青术村、黄草坡、红瓦屋、朱家塝、去家岩、蔡家坝、耀灵集镇、外郎集镇治理工程。 |
有关乡镇(街道) |
12000 |
2021-202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完成 |
二、应对气候变化 | ||||||||
41 |
清洁能源工程 |
双土风力发电工程 |
新建双土风电项目(50MW)。 |
双土镇、南溪镇 |
41000 |
2022-2025 |
县发展改革委 |
完成 |
42 |
清洁能源工程 |
洞鹿风力发电工程 |
新建洞鹿风电项目(200MW)。 |
洞鹿、红狮、云阳、龙洞等乡镇 |
160000 |
2023-2025 |
县发展改革委 |
完成 |
43 |
清洁能源工程 |
蔈草、江口、南溪、双龙光伏工程 |
新建蔈草(50MWp)、江口(80MWp)、南溪(70MWp)、双龙(20MWp)光伏项目。 |
蔈草、江口、南溪、双龙等乡镇 |
82050 |
2022-2025 |
县发展改革委 |
完成 |
44 |
清洁能源工程 |
宝坪、栖霞、云安、龙洞光伏工程 |
新建宝坪(40MWp)、栖霞(40MWp)、云安(35MWp)、龙洞(25MWp)、光伏项目。 |
宝坪、栖霞、云安、龙洞等乡镇 |
56800 |
2022-2025 |
县发展改革委 |
完成 |
45 |
清洁能源工程 |
高阳、龙角、故陵光伏工程 |
新建高阳(60MW)、龙角(60MW)、故陵(50MW)光伏项目。 |
高阳、龙角、故陵等乡镇 |
61199 |
2022-2025 |
县发展改革委 |
完成 |
46 |
清洁能源工程 |
洞鹿、平安、凤鸣、路阳、大阳复合光伏工程 |
新建洞鹿(35MW)、平安(45MW)、凤鸣外郎(30MW)、路阳(50MW)、大阳(3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
洞鹿、平安、凤鸣、路阳、大阳等乡镇 |
109000 |
2021-2025 |
县发展改革委 |
完成 |
47 |
清洁能源工程 |
盖下坝生态电站工程 |
新建盖下坝生态电站(1.5MW)。 |
清水土家族乡 |
1780 |
2021-2025 |
县发展改革委 |
完成 |
48 |
清洁能源工程 |
岩湾电站 |
红狮镇白蜡槽一级水电站技改由原装机250KW拟扩容至6300kw。红狮镇双河口电站技改由原装机570KW拟扩容至8000kw。 |
红狮镇 |
6000 |
2022-2025 |
重庆农高集团 |
启动 |
49 |
清洁能源工程 |
云阳县江南片区乡镇天然气管道工程 |
该工程以云阳县华润凯源气站为起点,途径云阳县复兴街道、跨越长江进入凤鸣镇、宝坪镇、故陵镇,设计日输气量10万m³。 |
青龙、盘龙、凤鸣、宝坪、故陵等乡镇 |
6800 |
2021-2022 |
县经济信息委 |
完成 |
50 |
清洁能源工程 |
云阳县泥溪天然气管道整治工程 |
新拉管道20km,天然气配套设施1000㎡等基础配套设施。 |
泥溪镇 |
9984 |
2022-2025 |
县经济信息委 |
完成 |
51 |
清洁能源工程 |
云阳县桐林天然气支管网整治工程 |
新拉管道20km等基础配套设施。 |
泥溪镇 |
9360 |
2022-2025 |
县经济信息委 |
完成 |
52 |
资源循环利用工程 |
云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园项目 |
建设垃圾处理总规模为800t/d,年垃圾处理不低于292000t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园一座。 |
人和街道 |
60000 |
2022-2025 |
县城市管理局 |
启动 |
53 |
资源循环利用工程 |
云阳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智慧分拣中心 |
建设一座年仓储、加工分拣生产能力达50万t以上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智慧分拣中心。 |
巴阳镇 |
21000 |
2021-2023 |
县商务委 |
启动 |
54 |
资源循环利用工程 |
云阳县10万头畜禽养殖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 |
建设年处理养殖废水18万吨畜禽养殖废水处理设施一座。 |
云阳县 |
9000 |
2022-2023 |
重庆农高集团 |
启动 |
55 |
资源循环利用工程 |
云阳县秸秆收储及综合利用体系建设项目 |
建设年处理农作物秸秆5万吨秸秆收储及综合利用工程。 |
云阳县 |
6000 |
2021-2022 |
重庆农高集团 |
启动 |
56 |
资源循环利用工程 |
云阳县畜禽粪污资源化生态利用处理中心 |
建设有机肥的禽粪污资源化生态利用处理中心1座(年产5万吨)。 |
巴阳镇 |
10000 |
2021-2024 |
重庆农高集团 |
完成 |
57 |
资源循环利用工程 |
栖霞畜禽粪污资源化生态利用处理项目 |
建设年产有机肥3万吨的禽粪污资源化生态利用处理中心1座。 |
栖霞镇 |
3000 |
2021-2025 |
重庆润泥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完成 |
58 |
节能技改工程 |
水泥粉磨系统环保节能综合技改工程 |
新增水泥粉磨辊压及输送系统,改造现有磨机系统,新增用地4亩。 |
黄石镇 |
3600 |
2020-2022 |
县经济信息委 |
完成 |
59 |
绿色交通工程 |
码头岸电改造工程 |
完成下岩寺货等10个码头岸电改造。 |
有关乡镇(街道) |
200 |
2021-2025 |
县交通局 |
完成 |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
60 |
蓝天行动 |
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编制 |
编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
/ |
50 |
2021-2022 |
县生态环境局 |
完成 |
61 |
蓝天行动 |
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含网格化监测微站建设) |
本项目建设46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包括38个微型站、8个小型站)。 |
有关乡镇(街道) |
94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62 |
蓝天行动 |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能力建设项目 |
建设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2套,垂直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2套,移动式机动车尾气监测车1辆,机动车尾气便携式监测设备10套。 |
云阳县4个街道或者城区主要干道 |
17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63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青杉水库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 |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实施保护区隔离网、界碑、污染源治理、水源地涵养等工程。 |
洞鹿乡 |
2668.21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完成 |
64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盘龙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实施保护区隔离网、界碑、污染源治理、水源地涵养等工程。 |
盘龙街道 |
1836.3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65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龙洞镇及红狮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实施保护区隔离网、界碑、污染源治理、水源地涵养等工程。 |
龙洞镇、红狮镇 |
1052.8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66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渠马镇、高阳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实施保护区隔离网、界碑、污染源治理、水源地涵养等工程。 |
渠马镇、高阳镇 |
2037.6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67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南溪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实施保护区隔离网、界碑、污染源治理、水源地涵养等工程。 |
南溪镇 |
1460.4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68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凤鸣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实施保护区隔离网、界碑、污染源治理、水源地涵养等工程。 |
凤鸣镇 |
2210.1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69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人和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农纲水库) |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实施保护区隔离网、界碑、污染源治理、水源地涵养等工程。 |
人和街道 |
1738.8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70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人和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小洋湾水库、桂花水库) |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实施保护区隔离网、界碑、污染源治理、水源地涵养等工程。 |
人和街道 |
1642.7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71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大阳镇、桑坪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实施保护区隔离网、界碑、污染源治理、水源地涵养等工程。 |
大阳镇、桑坪镇 |
1533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72 |
碧水行动 |
高阳镇白龙双叉河水源地保护项目 |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实施保护区隔离网、界碑、污染源治理、水源地涵养等工程。 |
高阳镇 |
1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73 |
碧水行动 |
幸福水库态修复工程 |
提前启动保护工程,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实施保护区隔离网、界碑、污染源治理、水源地涵养等工程。 |
蔈草镇 |
500 |
2025-2030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74 |
碧水行动 |
大雁滩水库态修复工程 |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实施保护区隔离网、界碑、污染源治理、水源地涵养等工程。 |
宝坪镇 |
500 |
2025-2030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75 |
碧水行动 |
马包圆水库态修复工程 |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实施保护区隔离网、界碑、污染源治理、水源地涵养等工程。 |
清水土家族乡 |
500 |
2025-2030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76 |
碧水行动 |
柳园水库态修复工程 |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实施保护区隔离网、界碑、污染源治理、水源地涵养等工程。 |
故陵镇 |
500 |
2025-2030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77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澎溪河流域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项目 |
以《重庆市云阳县澎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为基准,对澎溪河流域进行综合整治。 |
澎溪河流域各乡镇(街道) |
39062 |
2021-203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78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汤溪河流域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项目 |
以《重庆市云阳县汤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为基准,对汤溪河流域进行综合整治。 |
澎溪河流域各乡镇(街道) |
20000 |
2021-203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79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磨刀溪流域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项目 |
以《重庆市云阳县磨刀溪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为基准,对磨刀溪流域进行综合整治。 |
澎溪河流域各乡镇(街道) |
20000 |
2021-203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80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长滩河流域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项目 |
以《重庆市云阳县长滩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为基准,对长滩河流域进行综合整治。 |
澎溪河流域各乡镇(街道) |
20000 |
2021-203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81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长江干支流漂浮物清理及处置工程 |
建设漂浮物清理接收处置码头1座。 |
人和街道 |
3900 |
2021-2023 |
县城市管理局 |
完成 |
82 |
碧水行动 |
磨刀溪郎家段(侏罗纪公园)岸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治理库岸3.6km。 |
普安乡 |
19798 |
2021-2023 |
普安恐龙化石管委会 |
完成 |
83 |
碧水行动 |
养鹿集镇河道堤岸综合整治工程 |
新建护岸工程、排洪建筑物。 |
养鹿镇 |
6400 |
2022-2023 |
重庆农高集团 |
完成 |
84 |
碧水行动 |
桃园河综合治理工程路阳镇龙王社区段 |
综合治理河道长5公里。 |
路阳镇 |
4100 |
2021-2022 |
重庆农高集团 |
完成 |
85 |
碧水行动 |
团滩河综合治理工程江口镇和平社区段 |
综合治理河道长2公里。 |
江口镇 |
2100 |
2021-2022 |
重庆农高集团 |
完成 |
86 |
碧水行动 |
泥溪河综合治理工程上军家坝段 |
综合治理河道长4.5公里。 |
龙角镇 |
4100 |
2021-2022 |
重庆农高集团 |
完成 |
87 |
碧水行动 |
石龙溪综合治理工程南溪镇青云段 |
综合治理河道长1.7公里。 |
南溪镇 |
1300 |
2021-2022 |
重庆农高集团 |
完成 |
88 |
碧水行动 |
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调查和评估 |
对汤溪河、磨刀溪、长滩河开展水环境、水生态调查和评估。 |
汤溪河、磨刀溪、长滩河流域有关乡镇(街道) |
12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完成 |
89 |
碧水行动 |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 |
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
云阳县 |
30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完成 |
90 |
碧水行动 |
澎溪河水生态修复试点工程 |
试点建设水上生物浮床,在高阳平湖共设置1处水上生物浮床区域,共7500平方米。 |
高阳镇 |
260.49 |
2020-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91 |
碧水行动 |
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工程 |
建设龙角货运码头、灯笼桥码头、下岩寺货运码头、绍新码头、杨根码头、张飞庙旅游码头等舶污染物接收的设备设施。 |
有关乡镇(街道) |
228.88 |
2021-2022 |
县交通局 |
完成 |
92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磨刀溪丰河段岸线环境综合整治 |
对2.1km库岸进行防护加固及整治等。 |
普安乡 |
13383 |
2022-2024 |
普安恐龙化石管委会 |
启动 |
93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污水处理厂迁建项目 |
采用氧化沟A2/0工艺,日处理8万t污水,占地面积约150亩,投资约56000万元。 |
云阳县 |
56000 |
2021-2025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启动 |
94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
新建日处理10000t/d污水处理厂1座。 |
双江街道 |
20000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完成 |
95 |
碧水行动 |
重庆云阳数智森林小镇污水处理厂 |
污水日处理为7000m³/d,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污水日处理量为3000m³/d,二期工程污水日处理量为4000m³/d。 |
水口镇 |
12300 |
2020-2022 |
县人和投资集团 |
启动 |
96 |
碧水行动 |
普安侏罗纪地质公园污水处理厂 |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配套相应管网 |
普安乡 |
3000 |
2023-2025 |
普安恐龙化石管委会 |
启动 |
97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项目 |
改造污水管网104.6km,雨水管网20.39km。 |
青龙街道、双江街道 |
32000 |
2021-2025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启动 |
98 |
碧水行动 |
城市排水管网检测工程 |
开展城市雨污水管网检测208公里。 |
云阳县 |
300 |
2021-2025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启动 |
99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宝坪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5265米。 |
宝坪镇 |
1151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00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洞鹿乡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12300米。 |
洞鹿乡 |
1578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01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凤鸣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15265米。 |
凤鸣镇 |
1391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02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故陵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8640米。 |
故陵镇 |
1209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03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红狮镇、龙洞镇、大阳乡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33498米。 |
红狮镇、龙洞镇、大阳乡 |
4109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04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路阳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16582米。 |
路阳镇 |
1530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05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南溪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22487米。 |
南溪镇 |
1859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06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农坝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36240米。 |
农坝镇 |
4336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07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盘龙街道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16343米。 |
盘龙街道 |
1571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08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平安镇、养鹿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4774米。 |
平安镇、养鹿镇 |
1239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09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栖霞镇、水口镇、云安镇、云阳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8528米。 |
栖霞镇、水口镇、云安镇、云阳镇 |
1914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10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龙角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7816米。 |
清水土家族乡、龙角镇 |
1006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11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渠马镇、高阳镇、双龙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11020米。 |
渠马镇、高阳镇、双龙镇 |
2005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12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人和街道、巴阳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14983米。 |
人和街道、巴阳镇 |
2002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13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沙市镇、上坝乡、后叶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23923米。 |
沙市镇、上坝乡、后叶镇 |
4343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14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双土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11916米。 |
双土镇 |
1447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15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堰坪镇、外郎乡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5909米。 |
堰坪镇、外郎乡 |
558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16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鱼泉镇、桑坪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10474米。 |
鱼泉镇、桑坪镇 |
1503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17 |
碧水行动 |
江口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30525米。 |
江口镇 |
9383 |
2022-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18 |
碧水行动 |
江口镇返乡创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17315米。 |
云阳县 |
4739 |
2022-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19 |
碧水行动 |
高阳污水处理厂技改扩能项目 |
将高阳污水处理能力1500t/d扩建至3000t/d。 |
高阳镇 |
1200 |
2021-2023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20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水口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扩能工程 |
云阳县水口镇、黄石镇、南溪镇、云安镇、鱼泉镇、双龙镇、渠马镇、路阳镇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 |
有关乡镇(街道) |
5336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21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长江北岸后叶镇、大阳乡、石门乡、上坝乡、洞鹿乡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
对后叶镇、大阳乡、石门乡、上坝乡、洞鹿乡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 |
后叶镇、大阳乡、石门乡、上坝乡、洞鹿乡 |
1500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22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长江南岸蔈草镇、耀灵镇、清水土家族乡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
对蔈草镇、耀灵镇、清水土家族乡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完善污水收集管网。 |
蔈草镇、耀灵镇、清水土家族乡 |
1200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23 |
碧水行动 |
云阳镇等1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扩能工程 |
对云阳、龙洞、新津、普安、堰坪、外郎、泥溪、巴阳、栖霞、红狮、龙角、凤鸣、宝坪、双土、沙市、农坝、桑坪等1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扩能。 |
有关乡镇(街道) |
12700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启动 |
124 |
碧水行动 |
水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 |
水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
水口镇 |
5000 |
2021-2025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启动 |
125 |
碧水行动 |
返乡创业园污水处理项目 |
完善南溪、平安、高阳、凤鸣4个返乡创业园及扩展组团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 |
南溪镇、平安镇、高阳镇、凤鸣镇 |
5000 |
2021-2025 |
县经济信息委 |
启动 |
126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黄石镇污水处理厂泵站迁改工程 |
新建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处理能力为3000吨/日。 |
黄石镇 |
500 |
2021-2025 |
县兴云集团 |
完成 |
127 |
碧水行动 |
人和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工程 |
新建净化湿地总面积约为4850平方米,工艺面积约2945平方米。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进水塘约420平方米;表流湿地约785平方米;潜流湿地约1740平方米。 |
人和街道 |
1079.2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128 |
碧水行动 |
汤溪河流域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 |
对流域内规模(或高密度)水产养殖池塘建设标准化排污井,并在尾水集中排放口建造具有自身独特结构和发挥相应生态功能的沟渠湿地生态系统,有效治理养殖尾水使其达标排放。 |
汤溪河流域有关乡镇(街道) |
4000 |
2021-2025 |
县农业农村委 |
完成 |
129 |
碧水行动 |
汤溪河流域节能减排 |
对流域内水产养殖池塘采用3%~10%鱼菜共生综合种养模式,实现池塘渔业生产中水体原位修复和富营养化物质消纳减控。 |
汤溪河流域有关乡镇(街道) |
2000 |
2021-2025 |
县农业农村委 |
启动 |
130 |
碧水行动 |
云阳县水产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项目 |
县域范围内改造水产养殖池塘10000亩,建设进排水设施,基础设施提升,规模养殖场配套养殖尾水处理池等设施。 |
全县42个乡镇(街道) |
15000 |
2021-2025 |
县农业农村委 |
启动 |
131 |
田园行动 |
企业污染地块修复工程 |
启动奥迪尔铁合金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及土壤修复工程。 |
江口镇 |
1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132 |
田园行动 |
云阳县第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
填埋区封场生态修复面积约41619平方米,垃圾堆体进行削坡,整体覆盖和绿化植被,污泥坑固化治理40661立方米,对场区地下水污染采用刚性垂直防渗24819.34米,柔性垂直防渗长度157米,填埋气体收集燃烧系统和局部增设排水沟。 |
人和街道 |
6962 |
2021-2023 |
县城市管理局 |
启动 |
133 |
田园行动 |
地下水评估工程 |
完成人和工业园区、5个垃圾填埋场、2个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地下水监测和评估。 |
人和、江口、故陵、普安、栖霞等乡镇(街道) |
1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完成 |
134 |
美丽乡村建设 |
农村污水管网工程 |
完善上坝乡石梁等村(社)已有管网约70公里。 |
有关乡镇(街道) |
2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135 |
美丽乡村建设 |
凤鸣现代农业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 |
在凤鸣太地村红瓦屋、马轩村、五同村、外郎大花村等居民点各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 |
凤鸣镇、外郎乡 |
3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完成 |
136 |
美丽乡村建设 |
清水湖美丽家园污水处理项目 |
建设污水管网4500米。 |
清水土家族乡 |
1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完成 |
137 |
美丽乡村建设 |
云阳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
实施西林村等16个居民点农村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
有关乡镇(街道) |
28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完成 |
138 |
美丽乡村建设 |
云阳县乡镇垃圾收运系统项目 |
新建中型转运站15座。 |
全县42个乡镇(街道) |
14000 |
2021-2023 |
县城市管理局 |
启动 |
139 |
美丽乡村建设 |
农用地土壤治理工程 |
云阳县农用地重金属超标区域土壤修复工程。 |
重金属超标乡镇 |
20000 |
2021-2025 |
县农业农村委 |
启动 |
140 |
美丽乡村建设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
以农村垃圾治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村规划编制为重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全县42个乡镇(街道)示范村 |
100000 |
2021-2025 |
县乡村振兴局 |
启动 |
141 |
宁静行动 |
云阳县城区车行道“白改黑”及养护工程 |
城区砼车行道“白改黑”及沥青道路升级养护工程30万㎡。 |
青龙街道、双江街道 |
18000 |
2022-2025 |
县城市管理局 |
完成 |
四、防控化解环境风险 | ||||||||
142 |
污泥处置 |
云阳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 |
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一座,日处理量约200t。 |
云阳县 |
8000 |
2022-2025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启动 |
143 |
医疗废物 |
医疗废物处置工程 |
建设一座年处理能力2000吨的医疗废物处置场。 |
人和街道 |
3000 |
2021-2025 |
重庆洁云医疗废物处置公司 |
完成 |
144 |
建筑、餐余垃圾 |
云阳县建筑、餐厨等垃圾综合处理场工程 |
建设日均处理建筑、装修垃圾300t/d、工程渣土700t/d、餐厨垃圾100t/d的垃圾综合处理场一座。 |
人和街道 |
19580 |
2021-2023 |
县城市管理局 |
启动 |
五、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 ||||||||
145 |
监测能力 |
“水华”预警及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配置采样船、生物监测设备,更新相关监测设备等。 |
云阳县 |
75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146 |
监测能力 |
limis实验室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建成信号采集设备、数据通讯软件、数据库管理软件在内的高效集成系统。 |
云阳县 |
2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147 |
监测能力 |
县城及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在线监测系统 |
对苦草沱、梅峰水库及6个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开展在线监测。 |
有关乡镇(街道) |
30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148 |
监测能力 |
辐射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配置相关辐射监测设备、防护装备、实验室改造、办公设备等。 |
云阳县 |
3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149 |
监测能力 |
三峡库区水环境大数据中心项目 |
建设水环境大数据平台系统1套。 |
云阳县 |
500 |
2021-2025 |
县经济信息委 |
启动 |
150 |
监管能力 |
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
购置安装视频监控、卫星电话、对讲机、摄像机、无人机、电脑等设备,开展宣传、培训等,提升执法能力。 |
云阳县 |
5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151 |
监管能力 |
水环境智慧云平台系统 |
在云阳重点流域建设1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水质、“水华”、排污口等相关指标及内容的在线监测、遥感监测、污染源数据源的采集、处理、存储,充分利用云计算、GIS和大数据等技术构建水环境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实现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指标预警、水污染事故追踪、水华暴发过程模拟等功能。 |
有关乡镇(街道) |
15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152 |
监管能力 |
云阳智慧管网管理系统项目 |
在云阳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污干管、重点污染企业等区域建设管网液位监测装置30套,水质监测装置17套,并通过定制管网监测平台统计分析数据,实现管网错接、漏接、毁损、雨污混流等问题的在线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和整改。 |
有关乡镇(街道) |
62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153 |
监管能力 |
云阳区重点流域环境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
在云阳河流交汇点、沿江沿河排污点、水华多发区域等重点区域建设120个智能视频监控设备,实现水环境问题“自动发现、自动上报、自动预警”,实现人防到技防的转换,提高日常巡查和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和处理效率。 |
有关乡镇(街道) |
86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154 |
监管能力 |
云阳县生态环境综合智慧监管项目 |
在原有“云阳县环境执法”APP的基础上,开发“云阳县生态环境综合智慧”APP,实现电脑PC端和收集移动端的同步传输,综合项目管理、日常监管、环境风险、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实现自动预警等功能。 |
云阳县 |
5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155 |
监管能力 |
云阳县智慧环保建设项目 |
构建环境智能感知网络,实现环境监测监控的现代化和智能化;建设环境云数据中心,实现海量数据的安全存储和智能挖掘;构建智能应用平台,为环保日常业务管理和决策提供支持。 |
云阳县 |
4500 |
2021-2025 |
县大数据发展局 |
启动 |
156 |
科研能力 |
三峡库区支流(澎溪河)水生态和水华防治科学研究基地 |
开展澎溪河水生态修复和水华防治科学研究,对水生生态进行系统监测,提出预防措施。 |
高阳镇 |
3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启动 |
157 |
示范试点 |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 |
启动全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编制创建规划、开展系列宣传,相关指标专项调查研究及提升等。 |
云阳县 |
5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完成 |
158 |
示范试点 |
推动创建市级“两山”实践基地 |
将清水土家族乡、耀灵镇、蔈草镇和泥溪镇等4个乡镇联合创建龙缸片区市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
云阳县 |
5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完成 |
159 |
示范试点 |
建设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
建设1处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
云阳县 |
500 |
2021-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完成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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