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转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建设项目区域整体评价工作整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工程改办〔2018〕6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区域整体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工程改办〔2020〕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区域评估成果运用,现将区域评估成果及应用办事指南进行公示,具体事项如下:
一、区域评估成果
截至2022年6月,云阳县工业园区三组团一小镇已完成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区域节能评价 、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 、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区域水资源论证、区域绿化方案评价、区域水土保持评价、区域文物影响评价、区域气候可行性评价、区域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二、适用范围
拟建区域于已完成区域评估地区的项目,可共享云阳县工业园区区域评估成果.
三、成果应用
根据相关要求,在已完成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应用区域评估成果,实行应用承诺制。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区域评估成果运用申请,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申请事项,核定已有区域评估成果是否适用申请要求,并出具区域评估告知承诺书。
四、应提交的材料
(一)关于XX工程建设项目利用XX评估结果的申请;
(二)拟建地块红线图或勘察定界报告(加盖公章);
(三)拟建项目说明(如项目概况、建筑面积、层高、投资额等)。
五、办理部门
云阳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云阳县滨江大道云商大厦1号楼4层。
六、工作流程
申请--核定--出具核定结果--根据核定结果出具区域评估告知承诺书。
七、办理结果
区域评估告知承诺书(附件1)。
附件:1.区域评估告知承诺书
2.云阳县工业园区区域评估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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