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鲁渝劳务协作帮助就业补贴资金(第一批)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5 年鲁渝劳务协作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5〕256 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4年鲁渝劳务协作工作的通(〔2024〕—88号)要求,“对通过劳务协作转移到山东省或其他省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含脱贫人口),给予1000元的交通生活补助,其中,通过劳务协作转移到山东省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我市脱贫人口,可按照100元/人/天的标准(最长不超过30天)给予以工代训补贴,每年限一次。对通过劳务协作转移到市内其他区县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含脱贫人口),给予200元的交通生活补助。对通过劳务协作转移到山东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给予3000元的稳岗补贴。对介绍脱贫人口实现全日制单位就业(公益性岗位除外),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往年就业今年返岗人员可按规定再次享受相关政策。”
经过乡镇(街道)初审申报,县人力社保局复审,鲁渝劳务协作帮助就业补贴(第一批)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人员共424人,合计应补贴366400元。现将具体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23-55168830 联系人:李锟梅
特此公示。
附件:云阳县2025年鲁渝劳务协作帮助就业(第一批)花名册
云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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