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公示公告
云阳县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示
日期:2025-06-18 字体:【

云阳县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

一、重庆英仕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违反工资支付规定案

2025年2月8日,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称重庆英仕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5MA605HFQXP)供应安装的云阳康悦医养中心一期、紫金庄园、黄岭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抗震支架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经查,重庆英仕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肖树澳,公司地址为重庆市云阳县高阳镇工业园区,共拖欠12名员工工资226174.00元。2025年4月21日,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云阳人社监理〔2025〕2号),要求该公司自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支付拖欠的12名民工工资共计226174.00元。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待诉权期满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重庆千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市政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违反工资支付规定案2025212日,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称重庆千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1MA618C9G3Q)拖欠工资。经查,重庆千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4587978381D)总承包建设的开州至云阳高速项目专业分包单位重庆建工第二市政有限责任公司分包的开州至云阳高速(江口云阳龙缸段)PPP项目第一合同段14施工标段隧道劳务工程劳务分包单位,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宏,公司地址为重庆市垫江县永安镇永顺街22共拖欠67农民工工资2257574.50元。2025429日,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云阳人社监理〔20253号),责令武汉市市政路桥有限公司自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先行清偿重庆千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的67民工工资共计2257574.50元。该公司逾期未清偿,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待诉权期满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重庆中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中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反工资支付规定案

2025年2月6日至2月10日,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称重庆中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1MA60J9UC56)拖欠工资。经查,重庆中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重庆中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建设的云阳海成融创•北宸上院项目砌体及二次结构劳务分包工程、安装劳务分包工程、垂直运输劳务分包工程、剩余混凝土劳务分包工程、水钻劳务分包工程、边坡挡墙劳务工程劳务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罗显平,公司地址为重庆市垫江县太平镇渝巫路18号原地税综合办公楼3楼310办公室,共拖欠218名员工工资2467240.94元。2025年5月6日,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云阳人社监理〔2025〕4号),责令重庆中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先行清偿重庆中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的218名民工工资共计2467240.94元。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待诉权期满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重庆静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中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反工资支付规定案

2025年2月6日至2月10日,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称重庆静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MA5YUKMU0Y)拖欠工资。经查,重庆中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重庆中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建设的云阳海城·北宸上院项目砌体二次结构劳务工程劳务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郑文云,公司地址为重庆市长寿区文苑北路2号16幢1单元1-1,共拖欠50名农民工工资183706.00元。2025年5月15日,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云阳人社监理〔2025〕6号),责令重庆中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先行清偿重庆静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的50名民工工资共计183706.00元。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待诉权期满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云阳县春君五金加工厂违反工资支付规定案

2025年2月25日,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称云阳县春君五金加工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5MA60DY9H89)拖欠工资。经查,云阳县春君五金加工厂法定代表人为陈世君,公司地址为重庆市云阳县云安镇白水社区3组,共拖欠1名员工2022年至2023年共9个月工资26808.00元。2025年5月22日,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云阳人社监理〔2025〕8号),要求该公司自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支付拖欠的1名民工工资共计26808.00元。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待诉权期满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