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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坪镇人民政府售房公告
日期:2025-02-12 字体:【


宝坪镇人民政府售房公告

充分盘活利用国有资产,经中共云阳县宝坪镇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专班宝坪政府持有的位于朝阳场镇的7套住房进行公开出售具体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出售的7住房位于云阳宝坪朝阳场镇房屋产权属云阳县宝坪镇人民政府持有的住宅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
   二、购房资格及条件
    1申购者需具备云阳县户籍或在云阳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临时户口。

2申购者需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个人或夫妻只能申购一套住房。
    三、购房申请流程
    申购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212日止。

申购报名地点:云阳宝坪镇规建管环办,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将在后续公告中公布。
    房屋展示时间:2025212日至2025218日,购房者可在此期间前往房源所在地进行实地查看。
    申购材料:申购者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
    购房金: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购者在申购时需缴纳购房款10000.00元(以款项到账为准)竞价成功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购房定金不予退还
    四、购房确定方式

确定时间:2025219

确定地点:宝坪镇人民政府

确定方式:
    符合购房资格的申购人员进行现场竞价,竞价以待售房屋公告价为底价,以现场出价最高者成为该房购房人,购房人与镇售房专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若单套住房只有一位申购符合条件的以该房屋公告价为合同价。

若竞价成功的申购人不与镇售房专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视为放弃购房。镇售房专班就该房重新组织竞价。
    五、购房款缴纳及合同签订
    购房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购房款及相关费用,并签订购房合同。逾期未缴纳购房款或未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已缴纳的购房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出售的房产均为政府持有的两违建设抵扣住宅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证,如今后政策调整能够办理房屋产权证时购房人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产权登记等手续政府配合购房人办理产权登记等手续,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所产生的由出让方和受让方承担的一切税费、手续费等均由购房人承担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购房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咨询,请致电云阳县宝坪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23-55311008),或前往指定地点(宝坪镇宝堰路7号,宝坪镇人民政府)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宝坪镇两违抵扣房屋公告价

云阳宝坪镇人民政府  
20252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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