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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坪镇人民政府售房公告
日期:2024-11-14 字体:【

充分盘活利用存量国有资产,激发经济活力,经中共云阳县宝坪镇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工作专班宝坪政府持有的位于朝阳场镇的8套住房进行公开出售具体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出售的8套住房均位于云阳县宝坪镇朝阳场镇,为住宅性质,房屋产权属云阳县宝坪镇人民政府所有。(未办理产权登记)。

二、购房资格及条件

1.申购者需具备云阳县户籍或在云阳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临时户口。

2.申购者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或夫妻只能申购一套住房。

三、购房申请流程

申购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120日止。

申购报名地点:云阳县宝坪镇规建管环办,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将在后续公告中公布。

房屋展示时间:20241214日至20241215日,购房者可在此期间前往房源所在地进行实地查看。

      申购材料:申购者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

      购房定金: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购者在申购时需缴纳购房款10000.00元(以款项到账为准)竞价成功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购房定金不予退还

四、购房确定方式

确定时间:20241121

确定地点:宝坪镇人民政府

定方式:现场竞价

符合购房资格的申购人员进行现场竞价,竞价以待售房屋公告价为底价,以现场出价最高者成为该房购房人,购房人与镇售房专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若单套住房只有一位申购符合条件的以该房屋公告价为合同价。

若竞价成功的申购人不与镇售房专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视为放弃购房。镇售房专班就该房重新组织竞价。

五、购房款缴纳及合同签订

购房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购房款及相关费用,并签订购房合同。逾期未缴纳购房款或未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已缴纳的购房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出售的房产均为政府持有的两违建设抵扣住宅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证。如今后政策调整能够办理房屋产权证时,购房人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办理政府可提供配合,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需由出让方和受让方承担的一切税费、手续费等均由购房人承担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购房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咨询,请致电云阳规建管环办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13628222327),或前往指定地点宝坪镇宝堰路7号,宝坪镇人民政府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宝坪镇两违抵扣房屋公告价

云阳宝坪镇人民政府

20241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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