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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云阳县2023年度第二批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日期:2023-01-17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云阳县2023年提前批衔接资金安排建议方案,通过乡镇申报,部门审核,并报县领导同意,现将建设任务下达你们,请抓细抓实抓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资金计划

本次下达项目共222个、财政补助资金8675万元(预算指标云阳财农〔202313号);其中五指印江田园综合体项目10个、财政补助资金1324.31万元;凤鸣黎明农文旅融合综合体项目2个、财政补助资金630万元;小型田园综合体项目6个、财政补助资金560.8万元;乡村振兴市级重点帮扶镇项目19个、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原深度贫困镇项目5个、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其他乡镇产业类项目95个、财政补助资金3893.62万元;管护类项目82个、财政补助资金520.27万元;市级资金用于艾草产业发展项目3个、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详见附件1)。

二、项目建设要求

(一)产业类项目。

乡镇要组织项目业主按照《关于印发云阳县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云农发〔2021〕34号)、《关于印发云阳县2023年艾草、紫苏产业发展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农发〔2022〕140号)文件规定的扶持环节,《关于印发云阳县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标准化建设及管护标准的通知》(云农发〔2019〕286号)、《关于修改完善云阳县2020年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项目申报的通知》(农委白头〔2020〕4号)文件要求的建设标准,合理安排工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未严格按技术标准建设的将不予补助。要认真核实项目用地事宜,严禁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坚决不准出现毁林及占用林地情况。要核查农产品加工项目用地手续,设施设备和生产工艺要生态环保。

(二)管护类产业项目。

项目业主要按照原下达文件建设要求建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措施,严格按照管护标准进行管护。乡镇(街道)对未达到管护要求的要责令项目业主及时整改到位。

(三)农产品保鲜设施项目。

项目业主要按照《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试行)》(云农发〔2021〕73号附件5)相关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加强项目安全监管,承担项目建设安全主要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产业园配套项目。

按照《关于印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五大件”配套文件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6〕197号)和《关于印发云阳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招投标“以案四改”试点工作配套制度的通知》(云阳委办〔2020〕3号)等相关及补充文件要求,组织项目实施与管理,严格项目管理程序,落实项目设计、发包、监理、施工、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决算结算和监督等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管理依法依规、科学有序。

(五)田园综合体项目。

乡镇(街道)要坚持“以点带面、试点示范”的思路,不断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按照产业项目建设要求,指导项目建设业主,做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田园综合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赋能。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乡镇(街道)要督促项目业主加快建设进度,除特殊情况外(前期工作程序多耗时长、农作物有季节性要求等特殊原因),所有项目需在2023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资料收集归档、自验和乡镇(街道)验收,10月底前完成县级验收及资金拨付,并严格按照此次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进行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情况是项目竣工验收、复查审计的重要依据,关系财政补助资金是否兑现等,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调整。

(二)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乡镇(街道)作为项目责任主体,需做好前期规划,加强事中监督,落实事后验收。督促项目实施业主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及做好施工安全,并监督工程质量。同时符合股权化改革条件的项目按照云扶组办发〔2020〕14号等相关及补充文件实行股权化改革,签订协议、落实分红等。完工后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验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相关项目日常监管单位、科室站、中心要做好项目指导服务,督促工程实施进度,开展项目复核工作。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云阳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招投标“以案四改”试点工作配套制度的通知》(云阳委办〔2020〕3号)、《云阳县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云阳财农〔2022〕45号)等有关要求执行,乡镇(街道)要按规定及时拨付补助资金,防止资金滞留闲置,确保资金有效发挥效益、带动农户及脱贫户增收。

同时,要监督项目业主自筹资金足额投入项目建设,以及注意购置农机具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重复享受补助。各项目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相关专项无关的支出,严禁列支“三公”经费及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等负面清单事项。

(四)建立全程公示制度。

严格按照《关于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的通知》(云委农办〔2021〕29号)要求,做好项目公示,做到全程公开透明。

(五)强化档案资料整理。

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加强档案资料归档,做到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及时封存,以及不漏项、不缺失、不混杂。主要包括:项目申报报告、实施方案、建设任务通知、资金拨付表、主要设施设备采购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前到完工后的进展照片、实施总结、施工图纸、施工过程影像、申请验收报告、投资结算表、绩效评估报告、财政补助资金税务发票复印件和完整的会计账簿及票据等。

(六)及时完善实施方案。

乡镇(街道)要指导督促项目业主,按照实施方案模板(附件2),根据本次下达的建设内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于本通知下达10个工作日内,将通过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审核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到相关单位备案。

水果类项目联系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生产科,联系人:吴宁宁,联系电话:55167921,邮箱2877793480@qq.com

中药材及蔬菜类项目联系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于平,联系电话:55169033,邮箱:1256527167@qq.com

农产品保鲜设施项目联系县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监管科,联系人:任佳梅,联系电话:55336197,邮箱:1058005962@qq.com

农业机械类项目联系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联系人:陈彦伶,联系电话:15826309888,邮箱:479482675@qq.com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联系县农业农村委生态环保科,联系人:王浪,联系电话55167185,邮箱305560429@qq.com。

产业园配套类项目联系县农业农村委农田建设科,联系人:颜秀勇,联系电话:55128675,邮箱474096136@qq.com。

畜禽项目联系县畜牧发展中心,联系人:张彬,联系电话:18225224748,邮箱:573003022@qq.com

农产品加工及农旅融合类项目联系县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科,联系人:袁芝兰,联系电话:55188927,邮箱:1845811437@qq.com


附件:1. 云阳县2023年度第二批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任务汇总表.xlsx



               2. 项目实施方案(模板).doc



               3.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模板).xlsx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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