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区县级>政务公开
2023-09-20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全县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的理解认同,积极引导社会舆论、管理社会预期,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根据《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渝府办发〔2020〕38号)相关规定,现将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解读范围

以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并向社会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可公开的政策性文件。

二、解读主体

政策解读实行“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由政策性文件的起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多个部门共同起草的,由牵头起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三、解读内容及形式

解读材料以文字表述为主,鼓励运用图片、图表、图解、动漫、音视频等展现形式,使解读材料可视、可读、可感。对于重大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还应以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接受媒体专访、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予以解读。解读材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政策性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四、解读程序

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方案要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方案要一并报送分管县领导审签,印发时应将解读材料一并报县政府办公室。起草部门应当自政策性文件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联系县政府办公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政策解读”栏目同步发布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关注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材料发布后的社会舆情。起草部门负责人应通过接受媒体专访、在线访谈、发布解读文章等形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

(二)强化工作落实。属于解读范围的政策性文件,应当至少发布1种形式的政策解读材料、一篇以上的政策解读新闻通稿。起草部门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接收媒体专访的次数应当不小于出台政策性文件总数的20%。

(三)严格审核把关。起草部门要建立解读材料发布审核机制,由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从政治、法律、政策、保密、文字、舆情等方面,对解读材料进行层层审核把关。涉及重大改革、重大利益调整,容易引发广泛关注或社会舆论的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应报分管县领导审定,防止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被误读误解。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对外发布。

(四)加大督导力度。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对政策解读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对拒不开展政策解读相关工作或工作开展不到位、敷衍塞责的,要及时督促起草部门进行整改,并将相关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考核范围。

  

附件:政策解读方案(模板)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附件

  

政策解读方案(模板)

  

拟发文件标题


文件类别

□行政规范性文件

□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政策性文件

解读内容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解读形式

□发布文字解读材料

□发布政策解读新闻通稿

□发布政策解读图片(图表、图解、动漫、音视频等)

□召开新闻发布会

□部门负责人接受媒体专访

□部门负责人发表解读文章

□政策制定参与者、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解读

(备注: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

发布渠道

□政府网站(网站名称:         )

□新闻媒体(媒体名称:         )

□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       )

□新浪微博(微博名称:         )  

□其他政务新媒体(名称:        )

□电子显示屏  □广告栏  □宣传单

(备注:鼓励采取多种渠道发布政策解读信息)

发布时间


起草部门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或者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