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全县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的理解认同,积极引导社会舆论、管理社会预期,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根据《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渝府办发〔2020〕38号)相关规定,现将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解读范围
以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并向社会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可公开的政策性文件。
二、解读主体
政策解读实行“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由政策性文件的起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多个部门共同起草的,由牵头起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三、解读内容及形式
解读材料以文字表述为主,鼓励运用图片、图表、图解、动漫、音视频等展现形式,使解读材料可视、可读、可感。对于重大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还应以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接受媒体专访、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予以解读。解读材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政策性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四、解读程序
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方案要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方案要一并报送分管县领导审签,印发时应将解读材料一并报县政府办公室。起草部门应当自政策性文件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联系县政府办公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政策解读”栏目同步发布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关注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材料发布后的社会舆情。起草部门负责人应通过接受媒体专访、在线访谈、发布解读文章等形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
(二)强化工作落实。属于解读范围的政策性文件,应当至少发布1种形式的政策解读材料、一篇以上的政策解读新闻通稿。起草部门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接收媒体专访的次数应当不小于出台政策性文件总数的20%。
(三)严格审核把关。起草部门要建立解读材料发布审核机制,由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从政治、法律、政策、保密、文字、舆情等方面,对解读材料进行层层审核把关。涉及重大改革、重大利益调整,容易引发广泛关注或社会舆论的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应报分管县领导审定,防止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被误读误解。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对外发布。
(四)加大督导力度。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对政策解读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对拒不开展政策解读相关工作或工作开展不到位、敷衍塞责的,要及时督促起草部门进行整改,并将相关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考核范围。
附件:政策解读方案(模板)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附件
政策解读方案(模板)
拟发文件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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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别 |
□行政规范性文件 □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政策性文件 |
解读内容 |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
解读形式 |
□发布文字解读材料 □发布政策解读新闻通稿 □发布政策解读图片(图表、图解、动漫、音视频等) □召开新闻发布会 □部门负责人接受媒体专访 □部门负责人发表解读文章 □政策制定参与者、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解读 (备注: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 |
发布渠道 |
□政府网站(网站名称: ) □新闻媒体(媒体名称: ) □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 ) □新浪微博(微博名称: ) □其他政务新媒体(名称: ) □电子显示屏 □广告栏 □宣传单 (备注:鼓励采取多种渠道发布政策解读信息)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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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部门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或者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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