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编制。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他〔2019〕112号)要求,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全县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主动公开扎实推进。
2019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28条,其中依托政府网站公开4772条,政务新媒体公开14875条,“云上区县”市级采用实时资讯181条。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公开规范性文件40条,公文类政府信息114条,县政府常务会议信息24条。回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3件,政协提案137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上报政府信息1296条,其中公文类114条、“五类政策信息”公开1182条。
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财政预决算152条,减税降费信息23条,医疗卫生安全信息76条,食品安全信息28条,生产安全信息209条,饮用水安全信息12条,脱贫资金信息86条,扫黑除恶信息15条,环保督察情况245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69件、环境污染防治信息27条、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信息52条,商品市场价格运行情况信息43条,电子商务及市场流通信息13条,就业创业扶持政策39条,公选公招公告21条,人事任免信息63条,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用权初始登记公告77条,继承(受遗赠)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76条,政府采购信息272条,工程公开招标信息712条,土地交易信息56条,土地征转用公告31条,矿产类公告4条,景区建设信息32条,其他重点领域信息122条。
(二)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
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畅通、审批流程更规范、答复意见更精准,会商机制逐步建立,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齐升。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治安管理及社会保障等方面。其中,自然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4件,商业企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件,提交方式为信函邮寄提交和当面提交,现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成效初显
一是强化“门户网”效用。不断强化县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效用,全面实现网络资源聚合和共享。加快门户网站迁移进度,配合市上对政府网站内容和功能的统一建设,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民众获取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二是强化以“爱云阳”为龙头的新媒体矩阵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印发《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突发事件应对和办事服务工作。
三是强化回应互动。围绕舆情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利用县长公开电话、县长信箱、云阳微发布、云阳手机台等渠道,公布涉及公共利益与民生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进度信息,包括内外环大道、郑万铁路、江龙高速、向阳大型水库、侏罗纪恐龙公园、环湖绿道等建设内容,进一步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同时,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困难问题等,逐一进行分类回应和结果公开。
(四)监督保障逐步强化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各乡镇、部门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逐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二是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和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管理工作。
三是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考核机制。以考核促落实,按月对出现重要信息发布不及时、重大政策不解读、回应关切不及时等情况的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0 |
40 |
10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51 |
+55 |
4046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07 |
-34 |
415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366 |
+6 |
140507 | |
行政强制 |
170 |
-14 |
199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 |
-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0 |
17514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1 |
0 |
0 |
0 |
0 |
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4 |
1 |
0 |
0 |
0 |
0 |
1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未完全达到人民群众的要求;二是为社会提供政府信息的方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和拓展,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创新。
2020年,我县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实际,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继续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适时更新《云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二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全面推进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涉及民计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以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三是做好政务公开培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四是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办法》,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健全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机制和转载机制,持续做好重要政策信息的转载和发布工作。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云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n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获取。
云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2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