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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公安局

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云阳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为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作风建设。围绕本县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力推动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县公安局充分依托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是政府网站平台方面。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公安子网平台及时更新发布政务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策文件、警方资讯等信息73条。二是政务新媒体方面。县公安局组成50人的通讯员队伍,通讯员之间积极分享、及时转播发布内容,扩大信息传播的影响力,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全年累计发稿10315篇,累计阅读量1300万次,充分利用新媒体时代的通讯便利让群众真实了解县局和政府的举措。同时坚持用好和管好并重及时应对网络突发舆情,聚力发展,与各级新媒体之间加强沟通交流、互相主动关注,积极分享、及时转播发布内容,扩大信息传播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的有关要求,加强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闭环管理机制,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2年,县公安局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部署,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公安部门的保障和服务作用,利用多种载体、手段和方式,加强政策文件宣传,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数量和质量。

(四)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发布形式。不断整合资源,构建以云阳公安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账号为主的信息公开媒体矩阵,及时答疑解惑、问计于民、防范宣传、展示形象,使政务新媒体成为促进警民关系和谐的桥梁和纽带。同时加强公安子网平台维护,专人负责维护县政府网站公安子网,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目录,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明确各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定期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以考核促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落实。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县公安局认真对待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6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24

行政强制

2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6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    政    诉    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2年,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提高,公开信息内容单一、创新意识匮乏还比较突出。二是政务公开运行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媒体、新媒体、网上发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加强网络新媒体建设,方便群众通过多渠道全方位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把关,严格审批。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预审制度,所有需要公开的信息必须经过领导签发,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防止发生违规泄密事件。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养。加大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信息化水平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素养,确保我局公开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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