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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云阳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深化警务公开,真正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在加强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多种平台加大公开力度,更好适应信息化时代下人民群众获取信息时效高速化、渠道多元化、服务便民化的需求。一是用好政府网站平台。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安子网平台及时更新发布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预算决算、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政务动态等信息142条,主动适应人民群众获取信息规范化要求。二是拓展新媒体渠道。专人维护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安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广、效率高等优势,全年发布便民服务、预警预防等社会关注信息1万余条,主动适应人民群众获取信息便捷化需求。三是创新民生警务公开。在“渝快办”平台上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事项办事指南,提高服务事项准确度。梳理户政、车驾、出入境等服务事项,汇编《群众办事一本通》,投放乡镇行政服务中心、村(社区)等群众集中办事地点,便于群众阅知办理。在车管所、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警务前置站等窗口,通过设置查询点、展示宣传资料、电子信息屏滚动播放、张贴办事流程等方式,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收费项目等内容,主动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便民化期盼。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法定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答复时限、申请样表等内容的公开,全力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公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优化职责分工、深化户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高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修订完善《云阳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专人具体协调、督促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县局内设科室均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有力。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云阳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云阳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任务分工及审签办法实施细则》,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公开范围、信息报送、审核程序等职责,形成信息公开重大事项共议、内容共推、公开联审的格局,确保规范有序高效。三是增设户籍管理专栏。在已设置栏目的基础上,增设户籍管理领域专栏,分设标准目录、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常见事项办事指南、监督管理五个二级栏目,发布相关信息82条,主动回应群众对公安户籍管理的关注。

(四)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公安子网平台维护。专人维护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安子网,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目录,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加强公安服务窗口建设。在全县24个派出所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在未设置派出所的乡镇或群众居住集中的社区设置警务前置站21个,归集公安服务事项,试行“一窗通办”“就近办”,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快推进“警快办”应用。就市公安局开发推广的“警快办”,成立专班,深入开展宣传推广、业务指导等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服务事项网办率,为“网上办”“指尖办”打下坚实基础。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监督。主动公布咨询、监督等电话,确保业务办理有去处、问题举报投诉有渠道。县局督察专班就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不定时开展现场督察,并按比例适时电话回访当事人,就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单位。二是加强整改。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反馈检查结果和县局主动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逐一明确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打表推进,按期完成相关整改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加强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考核范围,实行月通报制度,及时发布各科室公开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不断提升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7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3609


行政强制

28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云阳县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公开广度需进一步延伸、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2022年,云阳县公安局将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

(一)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推进程序化管理、精细化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安服务窗口等平台,不断加大民生警务、社会热点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内容的公开力度,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调研。采取借鉴先进、内部调研等方式,主动查找短板不足,有针对性研究破解方法,不断开拓创新,切实提高云阳公安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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