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yuny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842686873@qq.com,传真:023-55162983,电话:023-55180465,通信地址:重庆市云阳县云商大厦2楼环保窗口,邮编:4045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云阳高阳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
重庆市云阳县高阳镇、南溪镇、黄石镇、水口镇、栖霞镇、青龙街道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云阳供电分公司 |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从拟建110kV高阳光伏升压站出线间隔至已建的黄岭110kV变电站,采用单回塔架空+双回塔单边挂线架空架设以及单回电缆敷设方式。线路全长18.23km。共新建杆塔55基,黄岭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1个 |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进行遮盖,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回填压实; ②水泥、河沙等粉性材料运输时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对运输车辆按照规范要求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 ③在干燥或大风天气环境下,对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措施,抑制扬尘产生; ④采用人工、小型机械掏挖基础方式,仅开挖杆塔基础区域,不整体开挖,以减少开挖面和开挖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周围现有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废油交由资质单位处理,不在水中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立塔以及其他临时施工场地。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低噪声的先进设备,控制使用高噪声施工设备,并调整高噪声施工时间; ②加强施工区内动力设备管理,并根据周边环境情况合理布置,使声源尽可能远离敏感区域,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现象发生; ③工程运输机动车辆禁止使用高音喇叭,车辆运输行经居民区采取减速禁鸣。 (4)固体废物处置 ①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施工期无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的现象。架空线路以及电缆排管施工剩余土石方利用低洼处就地夯实。 (二)运营期 主要为电磁环境与噪声的影响,采取的措施主要为加强环境管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控制线路与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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