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民许〔2024〕44号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盘龙镇稻草援助中心:
你中心提交的关于注销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你中心注销登记。
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将你中心的登记证书、印章上缴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剩余财产,继续用于相关公益事业。
云阳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13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