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云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云阳县统计局
云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要求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23〕2号)及《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云阳府发〔2023〕4号),我县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全市的统一安排,在县委、县政府强力领导下,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4月4日,我县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发展改革委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县统计局局长为副组长和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县统计局。同时,组建由县政府副县长担任组长的7个产业普查组,并明确县经普办7个内设小组的职责分工。全县 42个乡镇(街道)均设立经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保普查工作各环节责任到人,有序衔接。县委常委会会议与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县政府县长和各副县长亲赴一线,参与入户调查,全力保障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各产业普查组、行业主管部门、县经普办及各乡镇(街道)协同合作,为普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全面摸清家底
2023年8月至12月全县各乡镇(街道)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依照普查区地图和建筑物信息,对每一处普查区域展开“地毯式”清查,确保各种经营单位无遗漏,为正式普查做好了充分准备。2024年1月至4月,全县1400余名普查“两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样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经营状况,又全面了解了我县产业结构、技术、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我县新动能培育壮大、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新成效。
三、科学规范实施
在普查方法运用上,我县在单位清查阶段,对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
在普查具体业务上,一是科学划分普查区域,精绘普查地图。按照不重复、不交叉原则,通过普查区域划分,明确普查区域边界,确保单位清查和正式普查不重不漏。二是强化普查队伍建设,夯实统计基础。采取多批次、多层级的现场培训方式,让普查方案入脑入心,同时采取“考试+实战”的方式对“两员”进行严格培训,提升普查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创新普查方式方法,强化技术运用。为普查人员配备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进行数据采集,方便普查“两员”现场操作和数据录入,鼓励有条件的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填报,提高普查工作效率,同时积极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规范数据记录和管理,为后续的数据汇总和分析提供便利。四是加强数据审核改错,提升数据质量。按照行业和区域实行“分片包干”,在普查数据采集的各个阶段实施全面审核,审核数据的完整性、逻辑性,同时加强关联审核,重点筛查数据异常值、矛盾值以及填报不符合规范的数据,通过多层次的数据审核,及时发现并纠正数据中的错误和问题,有效提升普查数据质量。
四、确保数据质量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与责任落实。县经普办制定了详细的《普查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明确了普查数据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将数据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每个普查人员身上。二是强化队伍培训与指导。选优配强普查队伍,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及时解答普查人员遇到的问题,确保数据采集和填报的规范性。三是强化数据审核与检查。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普查人员在现场采集数据时,对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逻辑性进行初步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与普查对象沟通核实,乡镇(街道)普查机构对上报的数据进行二次审核,县经普办进行全面审核和重点抽查,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整改。四是强化事后质量抽查。在普查登记结束后,按照国务院经普办和市经普办统一要求,组织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在市级检查组的督导下,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了4个普查小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各项指标符合质量标准,数据质量合格。
总体来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真实反映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7868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69.7%,从业人员266390人,增长59.7%;个体经营户88239个,从业人员1503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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