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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云阳县沙市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工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交办督办、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等工作。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武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职责。3.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履行法定职权、主席团履行法定职责的具体工作;协助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评议等活动;收集、整理、交办代表建议;向主席团汇报本镇开展人大工作的情况等工作。4.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乡村振兴等职责。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退役军人管理等职责。6.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二)单位构成

    我镇下属6个事业单位,分别为沙市镇农业服务中心、沙市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沙市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沙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沙市镇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沙市镇村镇服务管理中心。

二、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01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89.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91.7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43.5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减少11.4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95.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2.5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4.58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2.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1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01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9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0.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5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04万元,农林水支出223.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95.6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2.8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72.78万元。

三、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0.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0.08万元,比2023年减少29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71万元,比2023年减少22.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38.83万元,比2023年减少272.7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等减少。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54万元,比2023年增加3.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7.7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2023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万元,比2023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3.22万元,比上年减少13.1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运转经费压缩;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89.5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陈丽琳 电话:023-558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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