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上坝乡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云阳县上坝乡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等。
二、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8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5.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11.7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51.0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增加4.72万元,教育支出减少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0.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82.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0.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22.22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46.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6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1.0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8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1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2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农林水支出23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1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0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1.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42.4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9.38万元。
三、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5.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5.43万元,比2023年减少9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63万元,比2023年减少42.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退休公务员编制1名,且工资改革清算后人员支出安排减少;项目支出670.80万元,比2023年减少51.1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优抚军人抚恤及生活补助类别项目预算,该资金统一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统筹发放,主要用于民政等财政供养人员群体生活保障和抗旱救灾及农林水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万元,比2023年减少18.22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上年收回当年未重新安排预算,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18万元,比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控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8万元,比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3.61万元,比上年减少12.5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人员减少,且按照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0.8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 贺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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