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盘龙街道社区事务中心
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盘龙街道社区事务中心的宗旨是加强社区建设服务,促进社区事业发展。主要职责是:负责社区综合性服务工作,协调推进社区建设、社区自治、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市容环卫、物业管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危房改造、辖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县有关社区建设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有关规定。
2.负责协调推进社区建设、社区自治、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的事务性工作,为辖区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和企业提供服务,指导社区市民学校开展活动。
3.负责社区服务的事务性工作,调查统计社区服务需求,规划开发社区资源,指导规范社区福利项目建设;承担社区服务队伍建设,开展辖区内社区服务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
4.负责社区重点人员、弱势群体等特殊人群的信息收集、整理,管理及服务。
5.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协助开展辖区保障性住房或住房租赁补贴的初审工作。
6.承担辖区内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危房改造的管理服务工作。
7.协助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的事务性工作。
8.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云阳县盘龙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无单位构成。
二、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4.6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增加54.64万元。本单位为2024年5月机构改革新设立事业单位,无上年数据。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4.6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4.64万元。本单位为2024年5月机构改革新设立事业单位,无上年数据。
三、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64万元,比2024年增加5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4万元,比2024年增加54.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5月机构改革新设立事业单位,无上年数据,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4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5月机构改革新设立事业单位,无上年数据。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云阳县盘龙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与机关合署办公,“三公”经费统一在机关本级列支,故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无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卢维
联系方式: 023-5538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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