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红狮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云阳县红狮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依法执法职责,集中行使本镇法定行政执法事项、赋权行政执法事项和委托行政执法事项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加强与县级执法部门的联系,开展协同联动执法工作。负责所涉执法领域的普法宣传等工作职责。
(二)单位构成。
红狮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6名,实有事业人员5人。
二、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0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26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2.2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0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2.26万元。
三、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03万元,比2024年增加2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3万元,比2024年增加22.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调标,主要用于保障红狮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收支。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拨款。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未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曾悦 联系方式:023-554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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