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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云阳县故陵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党务、政务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负责社会经济发展和统计,相关农业补贴工作;负责地区安全稳定、法制建设、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民政救助、镇(村、组)务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就业保险、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科普教育、卫生防疫、残疾人事业和老龄工作;负责辖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农房建设规划审批;负责农业重大技术推广培训、灾害防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和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负责辖区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维护、物业管理指导、违法建筑查处。

(二)单位构成。

本镇设置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本镇设置事业站所5个。即:将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整合设置为农业服务中心。保留文化服务中心。将社会保障服务所调整设置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设置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61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81.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5.9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96.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638.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1135.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61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1.9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7.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31万元,农林水支出341.7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03.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8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96.95万元,主要是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1000万元,项目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703.77万元。

三、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1.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1.02万元,比2023年增加63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1.42万元,比2023年减少43.7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拨款减少;项目支出1809.6万元,比2023年增加682.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民政优抚、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抗旱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95万元,比2023年减少1135.4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的经费拨款减少,三峡后续项目支出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与2023年相较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一致,主要原因是乡镇级历来不预算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3年相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将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23年相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0.81万元,比上年减少43.92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办公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故陵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9.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故陵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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