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大阳镇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负责宣传文化体育阵地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负责辖区内文艺社团交流活动;负责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保护工作;负责辖区旅游资源普查、规划、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广播电视、电台节目的有关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云阳县大阳镇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为大阳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
根据职责任务性质,确定大阳镇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根据履职情况,核定大阳镇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
二、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7万元,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经费拨款增加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拨款减少0.22万元,卫生健康经费拨款增加0.08万元,住房保障经费拨款增加0.0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37万元。
三、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1万元,比2023年增加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1万元,比2023年增加1.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该单位职员晋升,2024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基本人员经费增加,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无“三公”经费预算,与2023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单位2024年无项目支出,未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游韩 联系方式:023-5575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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