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阳镇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大阳镇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2021年12月15日)
各位代表:
现将大阳镇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镇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决策和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中心工作这条主线,坚持依法理财、服务工作大局的工作思路,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较好地服务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66.99万元,为基数17万元的3.94倍,为年初预算49.3万元的1.36倍。分别是:税收收入完成58.76万元,为基数13万元的4.52倍,为年初预算45.3万元的1.3倍。非税收入完成8.23万元(垃圾处置费2万元,环保罚款3.37万元,林业罚款2.86万元),为基数4万元的2.06倍,为年初预算4万元的2.06倍。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92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性收入2376.76万元。
上年决算结转648.65万元(调整预算数)。
本年收入总计3097.32万元。
(二)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1年预算支出本年合计(实际支出发生数)2776.37万元,为调整预算3097.32万元的89.64%。分别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0.18万元,为调整预算643.94万元的79.23%。2.国防支出2.43万元,为调整预算2.43万元的100%。3.公共安全支出1.92万元,为调整预算1.92万元的10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19万元,为调整预算57.01万元的98.5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82万元,为调整预算969.26万元的95.72%。6.卫生健康支出50.04万元,为调整预算52.98万元的94.45%。7.城乡社区支出295.62万元,为调整预算313.43万元的94.32%。8.农林水支出690.60万元,为调整预算779.33万元的88.61%。9.交通运输支出118.51万元,为调整预算139.2万元的85.14%。10.住房保障支出38.92万元,为调整预算40.08万元的97.11%。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4.14万元,为调整预算97.74万元的86.09%。
预算支出执行结果为:本年支出合计(实际支出发生数)2776.37万元,年末决算结转下年预算使用320.95万元(即调整预算数3097.32万元减实际支出发生数2776.37万元。根据现行预算法之规定,因特殊情况,当年应支未支的款项,不能虚列支出进行往来核算,只能按原项目结转下年预算使用),2021年预算支出总计3097.32万元。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预算收入总计3097.32万元,预算支出总计3097.32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各位代表,2021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财政局指导和镇人大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下,预算执行得到平稳推进,为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特别是在紧扣县委、县政府“推动东北片区绿色发展”战略,服务我镇“一心三带七区”发展目标,为其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提供了资金保障。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收入方面:我镇稳定的骨干税源相对缺乏,从结构上看,目前主要税收是上级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一次性税收,财政增收的基础尚不稳固,增收动力不足。
2.支出方面:从上级审计反馈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财政预算执行中,日常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与法规要求尚有差距,依法理财观念有待加强。
二、2021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云阳县委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云阳委发〔2019〕2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明确事权与支出责任,强化预算收支管理。
1.按照“划分收支、核定基数、超收留用、短收自负、超支不补、自求平衡”的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要求,一是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为契机,发展特色产业,培植新兴稳定的税源,促进收入增收后劲;二是做好协税护税工作,配合好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工作;三是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应收尽收,有序推进场镇垃圾、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
2.根据可供财力,合理安排支出。一是优先安排“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兜住“三保”底线;二是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
3.强化债务管控,严控新增债务。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控目标的系列文件精神,有序开展了存量债务的偿还,年度无新增债务。2021年7月27日已将2.92万元存量债务偿还完毕,存量债务清零。
4.以上级巡察、督查、审计、财务检查中指出存在问题的整改为契机,以内控建设工作为抓手,不断规范和完善各项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度,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及效益发挥。
三、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收入安排。
2022年,本级收入49万元(税收收入43万元,非税收入6万元),上级转移性收入1824万元(常规性政策体制补助),2022年收入预算总计1873万元。
(二)预算支出安排。
2022年预算支出总计187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情况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5.1万元。2.国防支出2万元。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8万元。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0.9万元。5.卫生健康支出47.5万元。6.农林水支出339.2万元。7.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8.住房保障支出37.6万元。9.预备费17.9万元。
以上收支预算中,本级收入49万元是县核定的必成数必须完成,否则就要短收短支;支出是“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经常性支出。用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方面不属于常规性的支出,依据上级下达的投资计划及资金预算文件通知,实时追加预算指标进行调整预算,预算编制初期因无法预测,未在上述预算之列。
四、2022年财政工作思路及重点
收入方面:坚持应收尽收,力争颗粒归仓。利用综合治税协税护税信息平台,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对建安行业的税收征管。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政策,坚持应收尽收,及时入库。
支出方面:坚持量力而行,合理安排支出,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日常支出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做好财政开源节流。根据可供财力,“三保”底线不动摇,“三公”经费不越线。专项支出,特别是项目资金支出,在坚持合规合法拨付资金的前提下,积极配合镇机关相关办公室(中心、站、所),推进项目资金规范管理,提高项目资金执行质量和效率。
各位代表,2022年全镇财政工作,要紧紧依靠镇党委、镇政府的坚强领导,主动接受镇人大的监督,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与指导,坚持依法理财,为实现镇本次人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服好务、尽职责。以实实在在的新作为、新业绩,喜迎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
关于《财政预决算报告》的决议
(2021年12月15日大阳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大阳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财政办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大阳镇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1年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收支管理,确保了年度财政预算的执行,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2022年镇财政工作要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强化财政监督,坚持依法治税理财,确保应收尽收,在可供财力范围内,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支撑,要用务实管用的举措,完成和超额完成2022年度财政工作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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