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洞鹿乡政府机关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洞鹿乡政府机关下属共五个事业单位:洞鹿乡农业服务中心、洞鹿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洞鹿乡退役军人服务站、洞鹿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洞鹿乡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云阳县洞鹿乡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共10个业务科室。
二、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7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9.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6.0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29.2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13.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6.0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7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7.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70 万元,国防支出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1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5万元,农林水支出167.5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3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29.2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3.9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85.27万元。
三、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9.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9.72万元,比2022年增加31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18万元,比2022年增加43.9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多,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73.54万元,比2022年增加269.24万元,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主要用于民政优抚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04万元,比2022年增加16.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比2022增加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2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购入一辆公务车,2023年增加一辆车的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86.18万元,比上年增加43.9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8.7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联系人:毛海枫,联系方式:023-5542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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