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云阳县总工会职能职责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全县职工积极参与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全县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机关和企业、事业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二)单位构成。云阳县总工会为县委群团部门,内设2部1室(基层组织建设部、服务发展部、综合办公室)、1个直属事业单位,行政编制7人,在职职工人数7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职工人数3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13万元,比2018年增加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31万元,比2018年减少6.89 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退休1人。项目支出11.82万元,比2018年增加11.82 万元,主要原因上年结转。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12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与2018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4.57万元,比上年增加20.99万元,主要原因为县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无。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无。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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