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市、县人民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
2.负责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并负责行政处罚措施的落实;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并负责行政处罚措施的落实。
3.组织或参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受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投诉,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协助局机关相关科室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云阳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置3个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69.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9.12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1.6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4.5万元,公用经费拨款减少2.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69.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69.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17.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4.7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1.6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4.5万元,公用经费拨款减少2.8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12万元,比2023年增加1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12万元,比2023年增加11.6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4.5万元,公用经费拨款减少2.86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与2023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35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6.14万元,比上年减少2.86万元,主要原因为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精简会议、差旅、培训等活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无上年无变化。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未设置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冉红丹 联系方式:023-5513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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