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规范县属部门及有关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2.负责对各部门进驻审批大厅(委托)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其他服务事项办理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3.负责对部门(单位)设立的办事窗口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4.负责对各窗口审批服务运行情况进行协调和督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办件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5.统筹、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6.直接受理群众反映的诉求事项,为群众提供服务。
7.对基层无力解决的群众反映事项进行受理、交办、督办、办理反馈和考核。
8.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9.协调群工系统的相关工作。
10.参与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11.负责管理监督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强化服务功能,提供场所,提高工作效率。
(二)单位构成。
云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为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下设有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县行政服务中心内设综合科、督查科、业务科、基层指导科、财务科、网络运维科,中层干部9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68.06万元,主要是 信息化建设经费拨款增加10万元,另增设网络运维科、楼层压缩等原因新增公用经费58.0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57.2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4.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1.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1.0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68.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8.0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4万元,比2021年增加6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4万元,比2021年增加58.0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设网络运维科有人员调入、楼层压缩等原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60万元,比2021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信息化建设经费拨款等支出,主要用于行政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正常运转。
云阳县行政服务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9.5万元,比2021年减少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暂时没有出国的安排;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21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21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下乡公务用车出行次数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暂时没有购车的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4.5万元,比上年增加9.47万元,主要是增设网络运维科等原因新增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0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5. 上级专项资金情况。本单位无该项收支。本表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批复表下达。
6. 财政结转结余再分配情况。本部门(单位)财政结转结余再分配资金10.28万元。本表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批复表下达。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周敏5552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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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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