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云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4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能是: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规范县属部门及有关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2、负责对各部门进驻审批大厅(委托)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其他服务事项办理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3、负责对部门(单位)设立的办事窗口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4、负责对各窗口审批服务运行情况进行协调和督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办件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5、统筹、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6、直接受理群众反映的诉求事项,为群众提供服务;
7、对基层无力解决的群众反映事项进行受理、交办、督办、办理反馈和考核;
8、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9、协调党群系统的相关工作;
10、参与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4.0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4万元,专项业务费93.13万元。
2、医疗卫生支出8.0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3万元,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单位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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