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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中共云阳县委统战部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统一战线的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归口管理、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县统战、对台、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对乡镇党委、县属部门党组织实施统战业务指导。
    (2)负责联系县内各方面的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受县委委托,不定期地向各界代表人士通报国家和地方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情。
    (3)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考察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
    (4)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
    (5)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重点做好无党派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工作。
    (6)对本县涉台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统一管理;检查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对台方针政策情况;负责本县对台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处理本县涉台重大活动、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县对台经济工作和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及人员来往、考察、研讨、联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属工作及台商投资协调处理工作和台胞来云定居及婚配有关手续材料的汇兑、整理、上报工作;领导县台联工作。
    (7)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我县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实施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一切合法活动及合法权益,制止借宗教名义的非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涉外事宜,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组织少数民族地区开展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的引进工作,参与承办民族地区扶贫事宜;联系少数民族、宗教界代表人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中重大事宜和突发事件。
    (8)负责调查研究、指导协调、检查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及对外宣传;开展对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交友、文化交流及资金、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华侨、港澳同胞来云定居出入境手续报批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办理侨资企业认证上报手续;协助做好重点归侨、侨眷人事安排;负责侨务信访,领导侨联工作。
    (9)负责统战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抓好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体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市台办、市侨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党外干部科、民宗侨台科、经济科4个职能科室2024归口管理的云阳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独立核算,故公开中共云阳县委统战部本级和云阳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2024年预算情况。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81.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1.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2.9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6.5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73万元,项目增加31.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81.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2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2.9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8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1.1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1.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71万元,比2023年增加3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49万元,比2023年增加1.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标准,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1.22万元,比2023年增加31.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了部分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主要用于宗教场所宣传维稳及教职人员补助、统战对象生活补助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比2023年减少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3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3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公务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3年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减公务用车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6.83万元,比上年减少4.73万元,主要原因为县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降低;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2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向雪莲,电话:023-5512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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