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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人民医院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云阳县人民医院建院于1940年,经过80年的发展,医院已建为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云阳县人民医院是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云阳分院,川北医学院、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对口帮扶医院,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单位优质服务十佳医院、重庆市首批美丽医院等称号。同时也是云阳地区最大的医疗服务机构,负责辖区内居民的医疗急救和居民医疗服务、健康体检、公共卫生等工作

我院是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构成

我院是独立法人和独立核算单位,与上年一致。医院环境优美,人才济济。2018年搬迁新院以来,医院占地近200亩,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00张,开放床位1210张。年末职工1385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79人,正高职称39人、副高职称121

医院设有16个职能科室,47个临床医技科室,30个住院病区。开设一级诊疗科目29个,一级学科除精神科外全部建齐。心内科、骨科等重庆市医疗特色专科”“临床重点专科”“区域医学重点学科18个。相继建成国家级卒中中心、房颤中心、国家标准版胸痛中心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

医院设施完善,设备先进。医院投入3亿余元新增医疗设备,生命监护监测和支持设备配置充足。新建层流手术室18间,其中百级手术间4个、复合手术间1个、负压手术间1个,建成标准导管室1个、中心监护室1个、专科监护室6个。购置了3.0T1.5T超导磁共振(MRI)、直线加速器、128CT、数字减影血管机(DSA)、斯派特(SPECT/CT)、锥型束CT、四维彩超等先进设备,影像装备实现全数字化。PCR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实现全自动流水线作业。引进了渝东北首家自动化药房系统,实现了药品出库、摆放自动化。

医院始终坚持精准微创、舒适的医疗发展方向,秉承一家有担当可信赖的医院发展定位,坚持耘精医之道扬仁爱之德之院训,立足县域,面向库区,奋力打造百姓信赖、员工自豪、同行尊重、党政满意的一流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9268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700万元,事业收入90000万元。收入较2025年减少1263.78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700万元,事业收入减少3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92686.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842.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7370.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73.3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减少1263.7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1.8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4.4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6.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6.17万元,比2025年增加3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48万元,比2025年增加11.82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328.69万元,比2025年增加24.4万元,主要原因是综合医院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00万元,比2025年增加1700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专项债券增加,主要用于云阳县人民医院黄石分院的建设。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8.6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庞江华  联系方式:023-5512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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