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云阳县统计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4 个职能处室、2 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对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统计监审,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专题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资料。组织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资料,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反映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8.1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74 万元,包括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统计局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退耕还林调查、城镇居民住户调查、农作物和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县级商贸调查、国家级贫困县监测抽样调查,移民住户调查、利用内资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等常规统计调查任务;承担市和县民意调查项目;统计网络与维护工作;《统计年鉴》编印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抚恤金等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5.4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4.6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1.8万元,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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