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水利局(本级)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起草县级水利有关制度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重要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按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并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执行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云阳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县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云阳县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云阳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2.负责三峡工程移民相关工作。负责三峡工程移民搬迁安置相关事项的处置,配合落实三峡工程验收相关工作。负责编制三峡移民后期发展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重点扶持项目。负责三峡库区基金使用管理。负责三峡水库综合管理,组织三峡水库蓄退水影响处理。负责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承担云阳县三峡后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负责本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和水事纠纷的协调解决,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4.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按规定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水利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对外交流、合作等有关事务。
15.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县水利局设1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网络安全、保密(机要、值班)和综合协调、会务、督查督办、考核、新闻宣传、档案、后勤、精神文明建设、建议提案办理、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负责组织综合性文稿材料撰写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水利协会工作。负责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及水利科技等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2.规划建设科。组织编制全县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综合规划、流域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归口管理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局性重大水利改革统筹协调。负责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的统筹管理。负责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组织指导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项目安排建议和年度建议计划。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承担水利统计、普查工作。负责水利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县级水利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县级水利行政许可项目的技术审查以及建设和运行管理重大技术审查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造价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江河堤防、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源工程、江河治理的建设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行业招投标工作。
3.财务审计科。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提出中央、市级和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落实重大决策、规划计划情况和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负责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的内部审计监督。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4.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水利行业职称、职业技能申报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培训工作及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群工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纪检监察相关工作。
5.水政水资源和行政审批科。负责水利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县级水利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听证组织工作。统筹指导行政应诉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具体管理本部门行政审批窗口。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云阳县水资源公报。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执行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水文水资源(含水位、流量、泥沙、水质等要素)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负责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提出水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意见;负责水资源调度并监督实施。
6.河道管理科。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和重要江河、水库、滩涂、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及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组织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跨行政区域河道管理的协调并协助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案件,负责县管河流的综合治理与开发。
7.水生态建设与河长制工作科。负责水生态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推进河(库)长制工作的协调、督导、考核等具体工作;起草拟订河(库)长制管理制度,承办县级总河长会议,落实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确定的事项;拟订并分解河(库)长制年度目标任务,并监督实施。负责三峡水库综合监管及相关工作。承担云阳县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8.水土保持科。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县水土流失调查、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预报、公告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制度;负责县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水土保持工作。参与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协调处理水土流失防治纠纷。承担云阳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水利水电科。组织实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及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负责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水库大坝及水闸的注册登记、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监测。
10.三峡库区工作科。负责三峡工程移民搬迁安置相关事项的处置,配合落实三峡工程验收相关工作;负责三峡移民资产管理;负责三峡库区基金使用管理。牵头负责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拟定三峡后续项目年度实施意见,提出三峡后续项目年度资金使用建议方案,承担三峡后续项目的合规性审核、报批和实施监管。负责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库区移民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三峡水库蓄退水安全项目和运行调度有关工作。承担云阳县三峡后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科。承担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审查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核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项目年度计划;承担新增大中型水利工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审核、登记和申报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监测评估及绩效评价。调查研究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负责编制三峡移民后期发展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重点扶持项目。
12.监督科。负责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发展制度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实施县级及以上水利投资项目的稽察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含三峡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13.信访科。负责水利行业的信访稳定工作,承担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信访问题的调查研究等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信访稳定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65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94.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7656.24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8110.59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拨款减少7.55万元,人员经费增加7.9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110.1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651.0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5.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3.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286.59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8006.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20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9.5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8110.5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0.4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8110.1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94.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94.85万元,比2023年增加928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85万元,比2023年增加0.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266万元,比2023年增加9284.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预算包含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提前批等,主要用于水利发展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656.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656.24万元,比2023年增加8825.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包含2024年提前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预算等,主要用于水库移民后期工作等。
按市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实行权责发生制要求,本年收入中包含财政上年结转结余本年安排单位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比2023年减少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23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故本年度将下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至水利局本级统一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3年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支出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1.1万元,比上年减少7.55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22.7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云阳县水利局财审科
联系方式:023-55166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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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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