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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云阳县法律援助中心

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咨询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县法律援助中心职责职能,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县司法局下设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县援助中心不独立核算,由司法局统一核算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8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5.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3.74万元,主要是新招录及调入人员4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85.9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19.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3.7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8.7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5.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92万元,比2022增加8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92万元,比2022增加88.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减少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预算无项目支出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4.4万元,比2022增加11.6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2.4万元,比2022减少0.4,主要原因厉行节俭,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22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未给我局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51.57万元,比上年减少28.48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压减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司法局政府采购属上级专项资金,涉密不公开。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无公务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县司法局财务科,联系方式:023-5516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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