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开展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能力;
2.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和消费者的意见等进行调查、比较、分析,并公布结果,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3.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就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就投诉事项涉及的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提请鉴定部门鉴定;或者提出意见转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处理,必要时可以公布投诉情况和处理结果;
4.就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关问题,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必要时可以进行查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答复;
5.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6.参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测定;
7.通过在自建的3.15消费维权网站、消委官方微博以及其他大众传播媒介,表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8.对本县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会进行业务指导。
(二)单位构成
云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为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年初预算减少0.0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减少0.0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7万元;支出较去年年初预算减少0.0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0.0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73万元,比去年减少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73万元,比2023年减少0.08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云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云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4年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与2023年基本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 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六、常见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及电话:刘晓凤 023-55166393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