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普安恐龙化石管理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普安恐龙地质公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古生物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并依照规划进行建设管理、保护开发。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地质公园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的保护与管理,加强巡查,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盗挖、倒卖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资源的违法行为。
3、负责开展普安恐龙地质公园内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资源调查、评价和环境监测,对典型的地质遗迹和地貌景观建立档案,依法保护地质公园内自然环境。
4、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园区内古生物化石发掘、资源调查、保护研究工作,配合做好古生物化石遗迹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和管理使用,积极申报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出产地。
5、挖掘地质公园科学内涵,加强地质公园导游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科研、科普教育活动,普及地球科学知识,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高。
6、依托普安丰富的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资源,开展旅游活动,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7、制定地质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在地质公园内从事的各项活动,监督在地质公园内经批准开展的科研、考察、学术交流、旅游开发和影视外景拍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8、负责地质公园旅游资源开发,做好景区建设管理,提升旅游品位,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
(二)单位构成。
云阳县普安恐龙化石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派出机构,内设综合处、资源开发处、应急管理处3个职能科室,下设云阳县恐龙化石科考研学院事业单位,独立预决算编制,其主要职责任务包括:
1、贯彻执行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
2、协助做好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做好普安恐龙化石的档案和数据库建立和管理工作。
3、积极配合专家和发掘地质队开展恐龙化石研究和发掘工作;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业务培训工作。
4、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48.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8.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973.92万元,主要是2023年三峡后续专项项目资金已支付完毕,2024年年初预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123.9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48.85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272.9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973.9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97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8.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85万元,比2023年减少12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85万元,比2023年增加2.0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减少12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森林植被恢复-普安恐龙公园绿化项目重点工作项目预算。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3万元,比2023年减少3.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3万元,比2023年减少2.2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缩,响应中央过“紧日子”的号召,所有支出以节约出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缩,且公务车年代久远,老化严重,多部位出现问题,使用频率大幅度降低;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9.86万元,比上年增加0.34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带来的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安玲 联系方式: 023-5511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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