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老龄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云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部门管理机构,内设2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本地老年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组织、协调老龄工作的重要事务和重大活动;指导全县老龄教育事业发展,协调指导老年协会、老年学会、老年大学工作;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以及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96万元,比2017年增加3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77万元,比2017年增加36.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支。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0.19万元,比2017年增加0.82万元,主要原因是高龄老人增多,营养补贴经费增加。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与2018年保持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用于办公室及管理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2.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8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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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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