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负责组织街面治安巡逻防控,维护街面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处理各类街面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办理抢劫、抢夺、盗窃、扒窃、诈骗等街面侵财案件;二是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监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三是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和求助;四是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单位构成。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内设综合中队,秩序中队,事故中队,数字信息化中队,车管所,青龙中队,双江中队,江口中队,南溪中队,黄石中队,凤鸣中队,清水中队,红狮中队,故陵中队。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无。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748277.64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33748277.64元, 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19年增加428830.66元。其中:基本支出24369377.64元,比2019年增加537130.66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行警务套改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378900元,比2019年减少108300元,主要原因是信号灯、电子警察、卡口等智能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减少,主要用于协勤人员经费、交通事故检验鉴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及施救、信号灯、卡口运行维护、交通标志标线建设等重点工作。
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346200元,比2019年增加174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19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79900元,比2019年减少1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人员数量和接待标准,减少在外就餐次数,公务接待经费逐年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2000元,比2019年减少6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规范公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车运行维护费逐年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954300元,比2019年增加234300元;主要原因是大队现无应急指挥专用车和交通事故勘察车,拟在2020年购置应急指挥专用车和交通事故勘察车各一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214568.24元,比上年减少307377.28元,主要原因为在职在编人员调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 1354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43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378900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5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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